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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故意殺人: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造成重傷或死亡的行爲。

強姦:指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他人發生性行爲的行爲。

搶劫:指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爲。

販賣毒品:指非法買賣、運輸、製造毒品的行爲。

放火:指故意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爆炸:指故意製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投放危險物質: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以上八大類刑事案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上述罪行的,也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