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康德的倫理學是什麼

道德哲學體系

康德的倫理學是一種道德哲學體系,它的基本原則包括普遍性自律性目的性尊重他人。康德認爲倫理學其實就是一種義務學說。他創造了一種新的倫理學形態,即義務論倫理學。義務論倫理學基於對個體平等的自由權利,對個體之間的差別的認肯,將倫理行動看成自由的行動,只有當我們自由地選擇道德地行動的情況下,我們的行爲才具有嚴格意義上的道德性。

康德哲學中有兩種“倫理學”概念,一種是與“物理學”或“自然學”相對的倫理學,可稱之爲“大倫理學”,它探求與“自然法則”相對的“自由法則”,“倫理法則”作爲“自由法則”,其“倫理性”具有普遍性、客觀性和絕對性之含義;一種與“法權學說”相對的倫理學,它不爲“行動本身”立法而只爲行動的“主觀準則”立法,因而是作爲“德性學說”的“倫理學”。在爲“主觀準則”立法的“德性論”意義上,康德確立了其“道德性”概念,它與先天立法的“倫理性”相區別,是單一箇體在“行動”發生之前爲考慮該行動“該不該發生”,“該如何發生”的“先行立法”,它涉及這樣一種行爲原則:永遠都要將“普遍的法則”當作自己行動的“主觀的準則”,因而它只是在行動者的個人意志中所確立,而不像先天立法的倫理法則那樣,是被給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