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公傷給付標準

工傷給付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27個月工資,二級傷殘25個月工資,三級傷殘23個月工資,四級傷殘21個月工資,五級傷殘18個月工資,六級傷殘16個月工資,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定期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醫療費、住院一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用等。這些費用的具體標準根據地方規定確定。

停工留薪期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以上各項待遇的具體標準和領取條件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諮詢當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相關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