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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58條是什麼

刑法第358條規定了三種罪名,分別是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和協助組織賣淫罪。具體內容如下:

對於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行爲,一般處罰爲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於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行爲,將按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爲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爲,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將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外,如果犯組織賣淫罪或強迫賣淫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