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單位公章由上級部門授予,內部印章的刻制需經主要領導批準。新印章啟用前需做好戳記保存,啟用需報主要領導批準,並下發啟用通知。
印章的保管和交接。印章必須專人保管,如需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並獲批準。公章保管人離崗時,需指定人員代管。公章移交需辦理手續,如公章遺失或損壞,需及時匯報。
用印申請和審批。用印需經領導審核和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用章還需建立用章登記制度。
用印流程。用印前需準備印章、印泥和印油。用印時,確保印章在印泥上均勻沾色,找準蓋印位置,輕放並按住印章,沿周長方向輕敲紙面,用印後壓住紙面防止蹭污。
用印登記和存檔。用印後需登記用印時間和用途,年終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送檔案室存檔。
特殊情況處理。如需蓋空白紙張,須經主要領導同意。特殊情況下,用印需及時匯報。
違反規定的責任。違反規定使用印章將追究責任,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者,追究法律責任。
以上是印章使用的基本流程,具體操作可能因單位不同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