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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dic的直接原因

引起DIC(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的直接原因包括:

感染。身體感染細菌、病毒、真菌等病原體時,免疫系統釋放大量炎症介質,導致血管內皮細胞受損,進而引起血小板和凝血因子的異常激活,最終形成血栓和纖維蛋白溶解,導致DIC。

腫瘤。某些腫瘤細胞能產生大量凝血酶,導致血小板和凝血因子的異常激活,也可能通過其他機制引起DIC。

藥物反應。某些藥物,如抗生素、化療藥物等,能直接或間接影響凝血系統,引起血小板和凝血因子的異常激活。

嚴重創傷或手術。多發性骨折、嚴重燒傷、胃、肺、心臟等大手術,以及體外循環等。

休克或嚴重中毒。如蛇咬傷、輸血反應、移植物排斥反應等。

嚴重肝病。如肝衰竭、肝硬化、急性壞死性胰腺炎等。

血液高凝狀態。如妊娠和酸中毒。

單核-巨噬細胞系統功能受損。如長期大量使用糖皮質激素、嚴重肝臟疾病反覆感染、脾切除術後等。

纖維蛋白溶解系統受抑制。如長期大量使用抗纖溶藥物。

此外,還有其他可能的原因,如大面積燒傷、創傷、肝病等。在診斷DIC時,需要結合患者的病史、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等多方面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