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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品表示法

景品表示法在日本的正式名稱為「不當景品類及び不當表示防止法」,最初版本是在昭和三十七年(公元1962年)所實施。該法律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規制和禁止在商品和服務交易中以不合理的獎品和表示方式誘導普通消費者,並可能阻礙消費者自願和理性選擇的行為,以保護普通消費者的利益。

具體來說,《景品表示法》規制兩類行為:

不合理的獎品(贈品):為了誘導顧客消費,為商品等添加超過規定的不合理贈品,特別是價值過高的贈品,超過商品本身的價值。

不當表示:商品內容的說明、表達與實際內容不同,採用了誇張的寫法,或者商品の內容の説明・表示が,実際の內容とは異なっていたり誇大な書き方をしていること。

此外,《景品表示法》還涉及到景品的廣泛定義,包括但不限於:

透過抽獎、集點、遊戲等活動獲贈的物品。

隨附在購買的商品及服務上贈送的物品。

通常消費者依靠自身技術和操作獲得的物品,如夾娃娃機等遊樂中心內的獎品遊樂機台所獲得的物品。

這類景品通常是消費者通過遊玩在遊樂中心裏面所擺放的各式各樣獎品遊樂機台之後,從其中所獲得的物品。這些景品通常是消費者透過遊玩在遊樂中心裏面所擺放的各式各樣獎品遊樂機台之後,從其中所獲得的物品,例如常見的夾娃娃機,或者是各種特殊機關的機器等等,依靠客人自身的技術和操作所賺得的,所以比較像是獎賞獎品這樣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