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是否可以要回取決於多種因素和條件。以下是贈與可以撤銷的情況:
任意撤銷權:贈與人在以下條件下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
贈與合同未經公證;
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贈與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
法定撤銷權:在受贈人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贈與人可以要求撤銷贈與:
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拒不履行;
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然而,也存在一些情況下贈與是不可撤銷的:
贈與的財產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
贈與合同經過公證,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論是否經過公證,也不問贈與的財產是否已轉移其權利,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特殊情況下的考慮:
如果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家庭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如果受贈方同意,即使房產已經過戶,也有要回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贈與是否可以要回取決於具體的合同條款、是否經過公證、贈與的性質以及是否滿足法定撤銷權的條件。在某些情況下,贈與人可以要求撤銷贈與,而在其他情況下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