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gdp的核算方法

gdp的核算方法有三種,分別是:

生產法:是從生產過程中創造的貨物和服務價值入手,扣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貨物和服務價值,得到增加值的一種方法。生產法核算公式為:GDP=總產出-中間投入。將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增加值相加,得到國內生產總值。

收入法:是從生產過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對常住單位的生產活動成果進行核算。收入法核算公式為:GDP=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國民經濟各行業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於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

支出法:是從貨物和服務最終使用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單位核算期內生產活動最終成果的方法。支出法核算公式為:GDP=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淨出口。在中國,季度GDP以生產法為基礎進行核算,年度GDP則同時採用生產法和支出法核算。

理論上,三種方法核算的國內生產總值結果應當一致,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資料來源的不同,不同計算方法所得出的結果會出現差異,這種差異稱為統計誤差,在可接受的範圍內允許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