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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裡的一件事作文

校園裡的一件事作文(一)

在校園裡有許許多多的事,可是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刻在我腦海里,每當回想起來都覺得不好意思。

那時,我在操場上玩飛機城,章健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沒在意,可是後來到小店買東西時發現錢不見了,心想,一定是章健先前撞的,於是,我就去找章健,我兇巴巴地對他說:「章健,你開始撞我丟了一塊錢,你賠我一塊!」,章健說:「不可能吧,你再四處找找看。」我把整個操場都找了一遍,可還沒找到,就急了,對章健說:「我不管,你賠我錢!」,章健說,「我不賠,我沒錢。」於是,我一氣之下就和他打了起來。我掐住他的脖子,然後把他拌倒在地,我坐在他身上,用手扇他臉。他拚命掙扎,可他力氣沒我大,掙脫不了。「鈴鈴鈴,鈴鈴鈴,」上課了,我只好把他放了。

下課之後,我在褲子口袋裡拿糖子時,摸到了一塊錢。原來是我記錯了,我把錢放在褲子口袋裡睡覺了。我特別不好意思,錯怪了章健。我也是一時糊塗,一個老實人,怎麼會說謊話呢?於是我找到章健,不好意思地說:「章健,真對不起,我錯怪你了……」章健不僅沒怪我,還說:「沒關係,下次做事不要這麼魯莽!」,說完,我們都笑了。

這件事,給我印象很深,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做事一定要小心,不能魯莽。

校園裡的一件事作文(二)

在我們的校園裡,每天都會發生許許多多的事,有好的事,也有壞的事。然而,給我印象最深的還是去年底發生的一件事。

那天,我們學校里舉行了一項有意義的活動,為四(1)班一位女同學生病的爸爸媽媽進行愛心捐款。

聽到這個訊息,我連忙跑回家和爸爸商量。爸爸不由分說,就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嶄新的一百元錢給我。走在上學校的路上,懷揣一百元的我,心裡像裝了一頭小鹿似的忐忑不安。我心想,一百元可是個大數目啊!如果用它到湖南路商場買個特別版的「烈風天翼」大陀螺,和同學們博斗、拼殺,肯定所向無敵。但到了學校,我的心裡又難過起來:那女孩的爸爸媽媽雙雙患上了癌症,她還那麼小,生活尚不能自立,更不能賺錢給父母看病。想想自己,雖然8歲多了,但生活和學習上事事都離不開大人的幫助和照顧。她如果沒了父母那該有多痛苦啊!最後,我含著眼淚把那一百元捐給了那個可憐女孩。

我雖然有點遺憾沒買成自己心愛的玩具,但我幫助了別人,心裡感到非常開心。如果我們大家有誰遇到了困難,人人都能獻出一點愛,世界該有多美好啊!

校園裡的一件事作文(三)

最近在校園裡發生了許多事,其中有一件事值得我們大家一同關注。

4月10日午飯前,我們班王軍和李明(化名)兩位同學違反了紀律。先是王軍使勁地拍了李明的後背,李明忍不住心裡的怒火,像一支離弦的箭似的沖了過去,接著他們倆開始了一場「大戰」。這一幕被我們班火眼金睛的班主任看見了,及時地阻止了他們,並馬上召開了班會,嚴肅地批評了他們。為了讓全班同學引起重視,班主任要求全班同學認真地寫反思。

老師讓我們寫反思是好事,因為這表明老師愛我們,關心我們。老師和學校領導都強調和提醒過我們,不要在樓道里追跑打鬧,要做安全有益的遊戲,但我們都沒有聽進去,當成了耳旁風,違反了規定,終於嘗到了「苦頭」。

如果不想嘗到「苦頭」,()首先要做到上課不抓耳撓腮、東張西望,不做小動作,不和其他同學交頭接耳,積極回答老師提出的問題。其次,下課後,不要在樓道里追跑,不做危險的遊戲,不扶欄桿行走,不無緣無故地下樓……

王軍和李明的行為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一是影響到學校課間秩序;二是氣得老師中午都沒吃一口飯;三是違反了學校的紀律,並且學校領導在監視器里看的一清二楚,損害了班級榮譽。

同學們都在家裡認認真真地寫了反思,紛紛表示應該引以為戒。那兩位同學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決心改過自新。樓道不是我們的跑道,是同學們休息、行走的地方,追跑打鬧是不文明的行為,不符合我們北京人的身份。我們要遵守《小學生行為手冊》,只有這樣,學校才會更安靜,更有學習的氣氛。

同學們,讓我們汲取教訓,共同努力,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做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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