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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費

垃圾收費的標準在不同地區有所不同,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大多數地區的收費範圍是每月1元至2.3元/人或1元至11元/戶。具體費用可能因地區而異。

非居民類垃圾處理費。例如,醫院、旅社、賓館等按床位數或面積計收,餐飲、商業門店、娛樂場所等按營業面積計收,服務業如修理廠、加工廠、洗車場等有定額收費標準,集貿市場、夜市、零散攤位按攤位計收,以及按垃圾產出量計收。

特殊情況。例如,流動人口可能被收取2.5元/人/月的費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的收費標準可能為1.5元/人/月或180元/噸。

特殊地區。例如,北京市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費為30元/戶年,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為每戶每月3元。

不同收費方式。例如,有的地區採取「按垃圾袋/指定標籤」以及「按重量」的收費標準,家居及工商廢物可以按照每升0.11港元的收費標準,大件垃圾需要貼上指定標籤,每件統一收費11港元。

這些費用可能因地區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