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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總督

直隸總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正式官銜為「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這一職位的總管區域主要包括今天的天津市、河北省大部分地區,以及河南省和山東省的一部分地區,其駐地為直隸省城保定。直隸總督的職責涵蓋軍事、行政、鹽務、河道管理等方面,並且有權直接上奏皇帝。

直隸總督的職位起源於順治元年(1644年),在順治十八年(1661年)時,直隸、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福建、浙江、江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全國15個省都先後設定了總督,直隸從此有了單獨一省的總督。直隸總督的歷史沿革經歷了多次變遷,包括駐地的轉移和職能的變化。例如,康熙八年(1669年),直隸巡撫移駐保定府,至清朝滅亡(1911年),近二百五十年間保定一直作為直隸省的政治中心。

直隸總督的人選通常為朝廷重臣,如李衛、方觀承、曾國藩、李鴻章、袁世凱等。這些人物在擔任直隸總督期間,不僅管理軍事和民政事務,還積極參與改革和建設,如李衛的勤政廉潔、方觀承的興農治水等。

直隸總督署,位於河北省保定市,是直隸總督的辦公場所,具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是中國近代史上的一個重要地點。直隸總督署的前身可追溯至元代,明代為保定府署,清代承襲明制,繼續在此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