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自雇移民

自雇移民是一種移民方式,申請人具備在目的地國家利用個人才能和專業技術在該國創造工作的能力,從而為當地經濟和文化做出貢獻,而不占用該國的勞工市場機會。這種移民方式適用於具有特殊才能的個體,如體育明星藝術家作家歌唱家等,通常要求申請者在文化、藝術、體育等領域具有自雇經驗,並能證明自己在行業內的建樹和影響力。

加拿大為例,加拿大自雇移民的申請者需要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有至少兩年的自僱工作經驗,並且在文化、藝術、體育領域內有所成就,申請者需要提交詳細的商業計劃書,證明自己能夠在加拿大成功建立或購買生意,並為加拿大的經濟、文化藝術等領域做出貢獻。

此外,新加坡的自雇移民則允許申請者在新加坡成立新公司,自雇為高管,以此申請自僱工簽EP,持有EP滿2年後,符合相關要求,可以進一步申請新加坡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