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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下冊日記

二年級下冊日記(一)

x月x日是爸爸的生日,我和媽媽都忘了,所以今天來補。

晚上,我和媽媽一起去蛋糕店訂蛋糕。我選了一個大蛋糕,要50元錢。媽媽又想到蛋糕要在半個小時之後才能做好,所以又買了3杯小蛋糕給爸爸、我和王姐姐。每杯2元,總共要56元。媽媽要阿姨便宜點,就只花了55元。媽媽又看到櫥窗里只剩下最後一杯了,媽媽說:「我們經常在你家訂蛋糕,乾脆把那杯也送給我們吧!」阿姨同意了。就這樣,我們就有了4杯,相當於每杯只花了1元2角5分。這些都是我自願用壓歲錢為爸爸買的。

訂好了蛋糕,我們就高高興興地到姑姑家吃晚飯了,爺爺奶奶還在那裡等著呢!

二年級下冊日記(二)

今天,我一早就做完了作業,媽媽見了,便走過來,對我說:和你玩個遊戲吧!」「好呀!」我爽快地答應了。

媽媽拿來一塊圓紙板,紙板中心用釘子固定一根可以轉動的指針。紙板被平均分成24個格,格內分別寫著1—24個數。「媽媽,遊戲規則是什麼?你快說呀!」我心急地說。「遊戲規則很簡單,就是:指針轉到單數格或雙數格,都要加上下一個數。假如加起來是單數就是我贏,假如加起來是雙數就是你贏。」媽媽笑著說。

我見遊戲規則這麼簡單,就一連玩了十多次,可是每一次都贏不了媽媽,媽媽笑了起來。「為什麼總是單數呢?」我不解地問媽媽。媽媽說:「你自己想一想吧!」於是,我絞盡腦汁地想呀想,終於讓我想起了老師曾經講過的公式:奇數+偶數=奇數。這下我可明白了,假如指針轉到單數格,那麼加下一個數就必然是偶數;假如指針轉到雙數格,那麼加下一個數就是奇數,所以,無論指針轉到任何一格,加起來的數都是奇數。媽媽就是利用這個規律獲勝的。

在數學的世界裡,有著許多奇妙的規律,只要我們學好數學、善用數學,它,就是無處不在的!

二年級下冊日記(三)

今天晚上我去學跳舞,因為沒有帶水。()所以,我們要去超市買一瓶礦泉水。平時都是媽媽買的,所以我都不知道一瓶水是多少錢?

媽媽給了我一元錢,可是!售貨員阿姨說不夠,一瓶礦泉水要4元錢。哇!比我想像中貴了四倍。我又跑出去向媽媽拿錢,媽媽這次給了我十元錢,我就再給售貨員阿姨。

我自己算了算,10元-4元=6元,售貨員員阿姨應該找我6元。我算得真準,售貨員阿姨果然找給了我6元。我把剩下的錢交給了媽媽,媽媽誇我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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