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西窗法雨讀後感

西窗法雨讀後感(一)

《西窗法雨》,單從名字看來,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麼》那麼無趣,仿佛有一種獨特的魅力,自有一股無形的美感。上網打上《西窗法雨》,從回饋的訊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學界乃至文學界都頗受讚賞,甚至有人說:誰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後悔的,可以把書賣給他,可見《西窗法雨》的可讀性。

對於《西窗法雨》,黃樹森先生評價道:我願將全書歸納為:一襲縱橫捭闔下的法趣談,一闔學養駁雜下的法議論,一掬情感積澱下的法情結。靈動,縝密,成熟,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這則評價是我在讀過《西窗法雨》後看到的,覺得實在是貼切。我相信讀過《西窗法雨》的人都不會否認,讀《西窗法雨》讓人有一種如沐春風,很舒適的感覺。

不得不佩服,劉星老師的確是個不可多得的寫手,他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以活潑細膩的筆觸將一份可口的法學大餐呈現在人們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長度,深入淺出,讓人不會有飽脹感而又意猶未盡;他的文章內容豐富充實,正是驗證了「痲雀雖小,五臟俱全」這一句話,實在是言簡意賅;他的寫作手法極為巧妙,往往從趣事趣案下手,如藥引般引導讀者進入他要論述的主題,繼而敘述法學原理,領你進入法學世界。

西窗法雨讀後感(二)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錯的書,難得的一本讓人不會覺得枯燥,有興趣讀下去的法律書籍。它以精彩的案例為載體,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劉星老師更是以親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談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變得更加通俗易懂。雖然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象,但是它啟蒙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著痕跡地調動著讀者的思維,引領讀者一步一步地走進法律世界,領略「法」的奧秘。

對於《西窗法雨》,黃樹森先生評價道:「我願將全書歸納為:一襲縱橫捭闔下的法趣談,一闔學養駁雜下的法議論,一掬情感積澱下的法情結。靈動,縝密,成熟,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不得不說這實在是貼切,我相信讀過《西窗法雨》的人都不會否認,讀《西窗法雨》讓人有一種如沐春風,很舒適的感覺。

書中引用了許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幾則讓我影響深刻。蘇格拉底誓死不越獄就是其中的一個。蘇格拉底是個著名的哲學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強,尤其喜好運用「辯證法」將那些自以為學富五車的人駁得啞口無言,(最終)得罪了一些自以為是的「智者」。於是,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誕不經的法律,控告蘇格拉底傳授對諸神不敬的學問(言論?),腐化及誤導青年,並且還真的把他送進了監獄。在獄中,他被判飲毒而死。臨行前,蘇格拉底的學生克力同來看他,告訴他朋友們決定幫助他越獄,而且一切已安排妥當。可是蘇格拉底卻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獄。克力同提出各種理由來說服他,告訴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這樣的法律簡直是迂腐,但仍然無效。蘇格拉底還反問:越獄就正當嗎?對一個被判有罪的人來說,即使他確信對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難道就正當嗎?有沒有一種服從任何法律的義務?經過與克力同的一番「探討」,蘇格拉底最後選擇了飲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對待自己認為不公平的法律,態度要慎重,理由是,人們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因此,即使是惡法,蘇格拉底依然選擇了遵守。

賴特的英國前特工的故事講的是一種「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樣並不與法律有親近的關係。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權或者政府凌駕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中國,政府遠比人民和法律更親密。人們常說,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法治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說法一半對,一半不對。中國歷史上都有法律,統治者都用過法律來約束被統治者,但統治者自己卻不在法律的約束之中,這是中國古代「法家」所說的那一類法治。在西方,從古至今也有法律,在近代之前,法律與統治者的關係也和中國差不多,可到了近代以後,統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約束,這便是現代意義上的西方法治。所以應該說歷史上的中國是個半法治。我們不必因為中國歷史上沒有一種「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為有一種「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種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還有很多鞭辟入裡的見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們法律初學者對法律的深層思考,也極具啟發性。很適合我們閱讀學習。

西窗法雨讀後感(三)

當我第一次看到「西窗法雨」的時候,書名非常富有意境,深深的吸引了我,開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這是一本法學學術隨筆。

「西窗法雨」曾在《南方周末》以專欄形式連載。我喜歡它的理由主要有幾個:

首先,這本書以親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談西方法律文化,對似乎是信手拈來的法律現象材料進行點撥評說。它把法律教育中的案例教學法與文學理論中的藝術性有機結合在一起,系統地介紹了英美法系國家的判例背後所體現的法律理念和法制精神,給國人提供了換位思考的可能性。以《防患於未然》一文為例,它講的是國外刑事法律中的保全處分制度。義大利男青年圖倫茲因出身貧寒兼其貌不揚而自慚形穢,他的小肚雞腸使其兩任女友都離他而去,圖倫茲因此對年輕女性不斷仇視,時常幻想對年輕女子先奸後殺,並將這些狂想記錄在日記中,有時對朋友大肆渲染。他不斷顯露出犯罪傾向,最終被法院判處隔離監禁並強制心理治療。半年後,他的邪惡思想消除,恢復了自由。看了這個案例,我們不禁要問,僅有動機沒有行為怎麼也能判處監禁?這種事前懲罰對預防犯罪有利還是有弊,我國對此是否有借鑑的必要?一系列的問題引人思考。

其次,書的內容以法律為主旨,法律自然枯燥,但作者卻有化枯燥為有趣的本事。作者不僅對西方傳統法理學有著精深的研究,而且對法理學的後現代演變有著準確的把握。在《西窗法雨》中,作者通過講故事的方式使讀者在不知不覺中領略他頗為尖端、頗為前沿的研究心得,在這樣的論說里,進入法律的智慧天地,享受智慧的樂趣。例如「蘇格拉底的慎重」、「包細亞的智慧」、「辛普森的命運」等等,都是通過大量經典而有趣的案例故事,漸漸地將讀者引向他要闡述的法律道理,調動著讀者的法律思維與智慧。()

第三,除了邊看故事邊學法,閱讀這本書,我們還將看到法律與文學的完美結合。作者要講述的是法律,但敘述手法卻不那麼「法律」,反倒在講述與法有關的故事中籌划具有吸引性的「修辭」,用文學的手法講法律的問題,使得文章充滿知識性、趣味性與文學性。法律從文學中汲取了養分,可以讓人們更容易去解讀法律,理解和遵從法律,讓法律更加蘊含和閃耀人性的光芒。著名法學家蘇力先生倡導:「為法官者,你要有法律的文學感。」南平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建光先生也曾在《法律與文學共舞》一書的「序」中寫道:法官有了文學的修養與滋潤,就更能增強對生活的感悟以及對人的行為舉止的理解和把握,在執法過程中才能做出更準確更公正更有效的判決。

因此,我認為,通過閱讀這樣以法律知識為主線,同時充滿文學色彩的書籍,對豐富我們的法律知識,提高文學修養,將大有益處。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