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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滿分作文全國I卷:最差的處罰

高速交警:

你好!

今天,你們的官方微博推送了一個案例:因父親總是在高速路上開車時接電話,家人屢勸不改,女大學生小陳通過微博私信向警方舉報了自己的父親,警方核實後,依法對老陳進行了教育和處罰。

對警方公開這一案例的做法,我表示反對。

老陳開車時接聽電話,無論是在高速公路還是市區道路,都是不對的,因為這種行為會對交通安全產生不利影響,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小陳向警方舉報父親,雖然是因為屢次勸說無效,「迫於無奈,更出於生命安全的考慮」,但是不妥的。

警方依法處罰交通違規行為是對的,但公開這種「子女舉報父親」的行為是錯誤的。

難道舉報違法行為還有什麼不妥當嗎?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說一個故事。春秋時期,孔子周遊列國,遇到葉公。葉公對孔子說:「我的家鄉有一個直率坦白的人,父親偷了羊,他便去告發父親。」孔子說:「我的家鄉直率坦白的人與你所說的不同: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直率坦白就在這裡面了。」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這是孔子認為的「直」。漢律中,孔子的這一道德評價上升為法律,成為定罪量刑的一條原則,後世一直延續。

為什麼親親相隱?很簡單,社會是由一個個家庭組成的,家庭是以血緣為紐帶的,家人之間理應親密無間,如果親人之間相互檢舉揭發,相互猜忌、防範,社會何來穩定?

當然,即使古代的親親相隱,也並非要隱瞞所有的問題,謀逆等重罪不包括在內。也就是說,重大原則問題之外,是鼓勵親親相隱的。

警方在微博這一公共平台上公布交通違章案例,既是普法也是警示。但公布「子女舉報父親」最終使父親被法律追責,無疑是在鼓勵這種行為,從眾多網友點讚看,確實產生了這種的效果。

幾年前,有部門以加強反腐為名,鼓勵小學生舉報公務員父母在家收禮的活動,在廣泛質疑聲中被叫停。違反社會倫理、造成親情疏離的行為,無論打著多麼高尚的旗號,都是不應該鼓勵和提倡的。

執法者對違法者的批評,應考慮其社會效果,更應在法律框架下進行,未經定罪就在公共平台上廣泛傳播的做法也是應該擯棄的。

回到女大學生舉報父親開車打電話上,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有很多。比如,電話來時,女兒可以替父親接聽,有什麼問題向父親轉述;或者把車停到安全的地方,再給對方回復。

所謂屢勸不聽,多半是勸說者不能擊中要害,觸動對方的靈魂。所有選擇中,向警方舉報都是最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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