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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生活啟示的作文

那年,我剛滿8歲,讀二年級。中午,大家去吃飯了,我這個盡職的衛生委員,同往日一樣,檢查著教室的每一個角落。

教室里,只有李璞欣一個人在專心致志地掃地,當我檢查到邵凌雲的抽屜時,裡面的一個盒子吸引了我的目光——那是一個裝滿獎券的盒子,一張獎券露出了小小的一角。本學期獎券數量代表了平時的學習和紀律的優秀程度。我是個好強的,樣樣都想爭第一的好男孩。雖然我獲得的獎券已經很多了,但是還沒有達到第一,就差幾張而已。看著看著,我的心裡就越來越矛盾,這時,我面臨著很難的道德抉擇。緊張、徘徊、憂鬱、不知所措。頭頂上那個不停地冒著冷汗,心裡有一隻兔子在急急地跳,我不斷地想著一個問題:要不要拿?有一個可以「一躍成名」的機會就擺在面前,雖然我深知這是極下流,極無恥的行為,給它一個名字叫「偷」。我頭腦一熱,心頭一緊,還是向那疊厚厚的獎券伸出了手……我從來沒有這麼緊張過,從來沒有。我走出教室,關上門,和李璞欣一起跑著追上隊伍。我心有餘悸的走在隊伍中,當時,我感覺所有人都發現了我幹壞事,連董老師也是,她那往日充滿關懷的眼神變成了極度懷疑的眼神。眼前的一切都是如些的格格不入。算了,不想它了。

「啊?我的獎券」邵凌雲爆出一聲尖叫,只見邵凌雲兩眼直盯著那個空獎券盒,魂都被盒子勾去了,嘴裡念叨著:「獎券呢?我的獎券呢?」周圍的人都滿臉狐疑地打量著對方。「誰呀?」「不是我」「是你嗎?」大家都互相猜忌起來。可是紙終究包不住火的,李璞欣把這個件事一字不落地告訴了董老師。()於是董老師找我到辦公室談話:「我知道你是好強的孩子,和邵凌雲一樣,但這絕對是錯誤的行為,別人的榮譽不能占為已有,只有自已種出的果實才是最甜的。董老師相信你,你已經很不錯了,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得到真正屬於自已的榮譽。」董老師讓我把獎券還給了邵凌雲,還通知了我爹媽。回家之後,已是晚上了,爸媽又給我重新上了一課,語重心長地和我說:「你知錯能改還是一個好孩子,但是,做人一定要有誠信,要誠實。沒有誠信的話,就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就不能立足於社會。到哪裡都要想到爸爸媽媽給你取得名字——雄誠,就是要你一直記著「誠」字。」爸爸的這一番話一直烙在我的腦海里。

這件事情在三年後的今天回憶起來,仍然記憶猶新。那一個個細節不斷地被我想起,不能為了一時的貪念,而失去最美好、最寶貴的品德,也時刻提醒著我四個字:誠實、誠信。而我也一直秉著這四個字做人,就如我的名字一樣,這個「誠」字一直伴隨著我。

之後我在一本書上看到一句名言:「犯錯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犯了錯還不知悔改。誠信和誠實也是中華民族最美好、最寶貴的品格,然而我當時卻丟失了它。三年前那件刻骨銘心的事,給我留下了永久的回憶和絡生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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