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我十五歲已滿,當我二十五歲,就渡過了十年的光陰。有時我會想,十年後的我,會是怎樣的呢?
十年後的我,可能在某個不知名的小企業里上班,每天拿著應得的一份工資,生活並不算勞累,但也並不輕鬆快活;有著自己的夢想,但苦於現實,無法實現。
這不會是我想要的生活,也不會是我應得的生活。我不能讓自己落入到這樣的境地,因此我也不能放任自己,放任未來的人生落入無盡的深淵。
十年後的我,可能早早地功成名就,得到了她在十五歲時日日夢想的名氣,當別人提了她時,也會說:「啊,這是個好孩子啊,出身小地方卻這麼努力,早早地就成功了。」
但這也不一定是我想要的生活。世界分成兩層:一層是未出社會的孩子們的世界,這裡和平又安寧,沒有追名逐利;一層是已身在社會「名利場」,人們追逐著彼此,想要往上去,想要成為「名利場」中的最高,甚至控制「名利場」,這樣的生活處處充滿危機,時時充滿欺騙,沒有人性美,只有惡之花。我不想進入這樣的世界,還是不要去爭得冠軍的名號吧。
十年後的我,可能自己開了家小店,不賣別的,就是一些自己的畫,一些手工小飾品和自己製作的服裝。生活不算富裕,但很輕鬆,自己是自由插畫師,也是小店的店長,十五歲的畫師夢已經完成,也有了穩定的收入,是可以開始享受生活了。但這個年齡還不是放鬆的時候,那就再給自己定一個小目標,努力去實現它。
在那個時候,我不一定會有自己的家庭,可能還是留在父母身邊,一邊報答他們的養育之恩,一邊陪他們走向時間的盡頭。
生活不會太顛簸,也不會有什麼不公平或者不認可,因為生活本身就很平淡,可能一邊看著自己的畫一幅幅被人買走,一邊畫著幾幅新畫,順帶還要想一想,十年前那個十五歲的自己,喜歡一個叫黃子韜的明星,喜歡一個與自己身高相仿的男孩,耳機里還放著「八爺」的歌,還有,她還喜歡蛋糕,同時也寫過一篇作文,叫《當我二十五歲》,大概還想著要養一隻貓。
那個時候的我可能真的養了只貓,也為曾經喜歡過的明星或人畫過不少肖像畫,從來不會相親也還是不會對異性多看一眼,偶爾去些輕鬆的地方放鬆一下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這樣的生活才算得上是我想要的,隨意又不失條理,自由又不失規矩,無憂無慮不受約束。
希望,在我二十五歲時,也就是十年之後,最起碼,我擁有著類似這樣的生活,這樣美好而又簡單的生活。
指導老師: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