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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自我鑑定

律師實習自我鑑定(一)

此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辦理案件。實習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訴訟法。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辯護詞等;我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在庭審中,我細緻的了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台真是難能可貴。

在律師事務所里,我還得到了領導和律師們的許多幫助。譬如我們所里的所長老師非常熱心的在我實習第一天下午就幫我辦好了實習證。在學校期間,我學習的都是法律的基礎理論和法律具體規定,對於法律實務到所里實習的剛開始對於許多事都無從下手。邵宇律師的幫助對於我的實習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裡我非常感謝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時間,我幾乎什麼都不會,是他一點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幫助下我學到很多東西。整個一個月的實習中,我一直跟著律師。當然我也協助其他律師工作,如和其他律師到車管所查車籍檔案,到飛機場、八鋼等地取證和開庭等等。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盜竊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這些是在我實習中的體會。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過渡的作用,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很大幫助。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律師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實習只要有收穫了,實習就是成功的。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民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和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後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盡一份力。

律師實習自我鑑定(二)

在通過實習工作積累經驗,熟悉律師業務的同時,通過與律師的交流和學習我還了解許多關於律師職業的具體情況與行業環境的細節,特別是律師事務所管理、律師業務、律師收入三方面的情況。

《律師法》規定,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場所,律師不能獨立執業、承辦業務,必須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分配任務、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統一收取代理費用並代律師繳納相關稅款。律師們向我介紹道:現有的律師事務所大多採用合夥制,即幾位律師共同出資組成一家律師事務所,自負盈虧,對債務負有無限責任和連帶責任,他們是律師事務所業務的主要來源和承辦人,一般像訴訟類業務那樣的大型法律服務業務都由他們負責。律師事務所的主任職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資人或案源承攬人(一般都是同一個人)擔任。此外,律師事務所還包括普通律師、律師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員:普通律師負責法律諮詢、企業法律顧問等非訴訟類業務;律師助理負責為合伙人律師整理材料證據、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書、協助律師辦理法律業務等工作;行政部門是大中型律師事務所為了適應不斷擴大的業務量、達到現代企業高效管理而專門設立的負責非法律業務工作的部門,替律師打字影印材料、整理文檔卷宗、翻譯資料、成本核算管理、財務工作乃至接待委託人、打掃衛生等都是他們的工作。

可見,要在律師事務所一步到位擔當重要的職位,發揮自己的才能開拓事業,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資質與業務經驗,能夠獨當一面,才能在律師業這樣激烈競爭和淘汰的機制中生存壯大。

從業務類型上分,律師事務所可以分為一般律師事務所和專業律師事務所。前者的業務又可分為訴訟類業務與非訴訟類業務,其中非訴訟類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就從我在這短短的一個月的時間內所接觸到的法律業務種類來看,就包括小到制訂員工聘用契約、審查房地產買賣契約條款,大到國有企業改制、審查國有大型水利工程項目、私營企業上市等各種類型,內容涉及土地轉讓、房地產買賣、股票證券、國有資產轉讓、銀行金融、海運保險、建築工程等方面,大項目的費用多是按總標的額的3%——15%不等來收取,而大型非訴訟類項目的標的一般都是幾百萬元人民幣以上,市場之大由此可見。

專業律師事務所是近幾年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出現的專門從事諸如對外貿易、銀行金融、證券交易、保險、海運海事等行業法律服務的機構,其中有許多都是國外資本注入的合資律師事務所,尤以北京、上海兩地最多。國內外熟悉國際商務貿易、金融運作的法律精英都雲集於此,以適應我國不斷擴大的對外貿易對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們熟悉的按小時按美元計算諮詢費的情況也在中國出現了。一般律師事務所的規模都較小,有很強的地區性;而有幾百人規模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和大型合資律師事務所都集中在京、滬、粵港澳以及像廈門這樣的沿海開放城市。可以說兩者在市場需求、業務方向、人才需求、規模、專業化等各方面都大相逕庭。

這也提醒我們政法院校的學生,特別是像我這樣的經濟法專業學生,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不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確:經濟法雖然是熱門,但只有少數經過深造(出國留學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環)、具備了過硬的專業技術水平、業務素質能力、外語能力與對國際商務金融業務有深入了解的矯矯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與地位;相反,如果我們無法登上那級台階,那麼經濟法的專業知識與外語能力不但無用武之地,反而會由於缺少民刑法、經濟法的過硬功底而在國內普通律師事務所職位的競爭中敗下陣來。

律師的收入則是我在實習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項重要信息。合伙人根據律師事務所章程的規定,將代理收費交給律師事務所,在繳稅、上交一部分給律師事務所和向有關司法行政部門交付管理費用後,根據一定的利潤比例(從五五開到二八開不等)與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打個比方說,律師承辦了一個刑事訴訟代理案,契約規定代理費八千元、業務費二千元共一萬元整,在扣除各項應繳納費用後還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辦人(律師)是按三七分成,則律師最終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獲得近五千元。可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贏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師事務所業務來源的主任手中。

律師私下承攬案件、收取當事人錢物、未經律師事務所而以律師身份出任企業法律顧問等違反《律師法》的行為都是十分嚴重的,輕則被當事人投訴、被司法行政部門警告,重則當事律師被終身吊銷執業證書甚至負刑事責任,而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也會被處以大筆罰款並被通報批評。

擺脫對律師收入高、工作輕鬆的片面、膚淺的認識,將國內律師行業的執業狀況與法務部門、政府機關、高校與其他企業事業單位間進行有益的對比,充分認識律師行業的高準入、高風險、高壓力以及各種各樣有形或無形的潛規則,對於像我這樣初出茅廬的年輕法學專業畢業生來說無疑是一本最好的事業指南。

律師實習自我鑑定(三)

暑假的小實習,讓我體驗到了象牙塔外的別樣生活。這是第一次正式與社會接軌踏上工作崗位,開始新鮮新奇又充實的生活。每天定時的在規定的地點乘班車上下班,接受組織的領導,認真地對待實習,從未想過草率敷衍了事。一個月的努力,有失誤的慚愧,收穫的喜悅和成功的幸福。從正是實習開始我們的肩上開始扛著民事責任,凡事得謹慎小心,否則隨時可能要為一個小小的錯誤承擔嚴重的後果付出巨大的代價,再也不是一句對不起和一紙道歉書所能解決的了。

我的實習於7月26日至8月28日一個月期間,在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實習過程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裡,我實習了自己所掌握的新聞學和法學的基本理論知識,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應訴、舉證通知書、抗訴函、開庭公告、傳票、送達回證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式知識如:民事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式、普通程式等,不僅學到了很多法學知識,也為以後更好的法制新聞報導打好基礎,更趨近我所學專業的方向——法制新聞。

(一)聰明的腦袋vs繁多的法律文書

開始,我做了大量的輔助性工作,最多的就是填寫,或列印法律文書。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列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不要得。

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後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後防線的作用又怎麼最好地發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檔案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

(二)勇氣帶給我好運氣

從來都沒覺得自己膽子這麼大,拿著簡歷在法院與檢-察-院的綜合大樓前碰運氣,認識了薛老師。薛老師真的是個很熱心的人,很感動它能幫助我這樣萍水相逢的人,第一次出來「闖」就這麼成功,讓我對以後的事情都很有信心,現在覺得只要自己努力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媽媽說是我運氣好,但我更相信是我努力的結果,還有就是好心人還是比較多滴。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嘛。李寧廣告語「一切皆有可能」;愛迪達廣告語「沒有不可能」。只要敢做,雖有可能失敗,但也會成功。但不去做,一定會失敗。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第一次的成功,很榮幸認識您——薛老師。這次實習,真正沒有讓爸爸媽媽費心,反而媽媽會因我自豪。因為我的獨立的表現讓媽媽對我更放心,這也算是我這次實習的一個重大收穫。

(三)活潑開朗vs同事相處

踏上社會,就要與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媽媽給我灌輸的思想是:「由於存在著利益關係,又工作繁忙,很多時候同事不會象同學一樣對你噓寒問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臉相迎,背地裡卻勾心鬥角不擇手段,踩著別人的肩膀不斷地往上爬,在單位里要小心行事,多工作,少說話」。聽了媽媽的訓導,感覺工作了就像進了地獄,陰森恐怖。幸好,我的同事們都很是很「陽光」派的,平日裡辦公室總是笑聲不斷,所以才有最後的留戀,因為我性格外向的原因,很快就會和周圍的人打成一片,不管是庭長還是保全工作人員,統統都有認識,一點都不誇張的。媽媽說這樣不好,女孩子要矜持一點,但我認為這樣沒什麼不好,多個朋友,多條路嘛。只要人品好,都可以做朋友的不是嘛。他們真的帶給我很多,從他們身上學到了很多為人處事的技巧等等,這是書本上學不到的。實習期間,認識了很多律師,一起吃過幾次飯,初嘗應酬之道。

(四)小結——我的實習

其實,實習也挺累的,我不能老是裝崇高,()大肆宣揚我的實習如何如何輕鬆,那樣估計我會被廣大新傳院的同學拖出去砍了的。以前放假在家總會瘋長體重,今年意外的沒胖反而瘦了。很充實的暑假生活,其實我覺得收穫最大的就是去感受那種工作氛圍,體驗人與人相處的樂趣。當然實習自己的專業知識也是尤其重要的,實習了以後才發現所學知識的匱乏,才明白「學無止境」不是空穴來風。也為以後的學習提供了較好的方向。以後的學習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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