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門外談詩詞》讀後感

  重讀王蒙先生《王蒙談話錄》《王蒙演講錄》。

  王蒙先生是河北南皮人,我們滄州老鄉。他是中國當代作家、學者,曾任文化部部長、中國作家協會名譽主席。2017年,已經83歲高壽的王蒙先生憑藉小說《奇葩奇葩處處哀》獲得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中篇小說獎。

  驚嘆於老先生創作生命之長久旺盛。1953年,年僅19歲王蒙就創作了用當今的說法「火爆」的長篇小說《青春萬歲》。

  小說基本上忠實於時代特點,講述了上世紀50年代初期,一群天真爛漫的北京女二中的學生們的高三學習和生活。歌頌了如詩似歌的青春熱情,也探討了當時學生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現在讀來已經有了距離感、年代感。

  但是,在小說的序言部分,作者創作了一首熱情洋溢的詩,經歷過五六十年代的人們都非常熟悉也非常喜愛的一首詩——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來吧,

  讓我編織你們,用青春的金線,

  和幸福的瓔珞,編織你們。

  有那小船上的歌笑,月下校園的歡舞,

  細雨濛濛里踏青,初雪的早晨行軍,

  還有熱烈的爭論,躍動的、溫暖的心……

  是轉眼過去了的日子,也是充滿遐想的日子,

  紛紛的心愿迷離,像春天的雨,

  我們有時間,有力量,有燃燒的信念

  我們渴望生活,渴望在天上飛。

  是單純的日子,也是多變的日子,

  浩大的世界,樣樣叫我們好驚奇,

  從來都興高采烈,從來不淡漠,

  眼淚,歡笑,深思,全是第一次。

  所有的日子都去吧,都去吧,

  在生活中我快樂地向前,

  多沉重的擔子我不會發軟,

  多嚴峻的戰鬥我不會丟臉;

  有一天,擦完了槍,擦完了機器,擦完了汗,

  我想念你們,招呼你們,

  並且懷著驕傲,注視你們。

  在《門外談詩詞》一文中,王蒙先生談到,之所以稱「門外談」,是因為詩詞是他的弱項。這當然是謙辭。

  又談到自己對詩詞非常有興趣,對一些問題愛瞎琢磨,愛修些「野狐禪」(比喻似是而非的觀點,不一定契合原詩詞的真義,然而卻自認為契合。)

  重讀這「野狐禪」,好多問題竟然茅塞頓開。

  王蒙認為「詩言志」和西方的文論不同。西方文論是「再現說」和「表現說」。

  「再現說」是指歌也好,其他的文學作品也好,都是現實生活的一種反映。「表現說」則認為詩詞主要是自我的表現,「志」「情」「欲望」等什麼都能表現。

  而「詩言志」則不但指表達自我,而且有表現精神生活走向的問題,即我的精神生活往哪裡走,往什麼方向去;既包含著價值判斷,也包含著審美判斷,即我傾向於什麼,喜歡什麼,因為「志」就是「志趣」。

  「志」不是絕對的,有許多詩,不太好分析它是言什麼志,如「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有點「志」,就是返歸大自然。不過確實有許多動人的詩表現了詩人的精神走向。

  比如李白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李白喜歡說大話,但中國詩里說大話非常多,似乎與「詩言志」的觀念有關,「志」越大越好,不是越小越好。

  實際上,「天生我材必有用」與「天生我材沒有用」「天生我材不得用」「天生我材更倒霉」「從來才命兩相妨」「文章憎命達」相比,對人更有鼓舞作用。

  「朦朧詩」鼻祖李商隱的詩就不大容易看出「志」,它有一種瀰漫性和惶惑。「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這是達到了極致的境界,既是「物境」,也是「心境」;既是客觀的,又是主觀的,唯美的,能夠把悲哀、失望、惶惑乃至於頹廢變成非常美的東西。

  人生有很多消極的東西,就好比病毒,對於大多數人來講,它有毒化精神的作用,但經過唯美處理以後——就好像是病毒經過培養、稀釋——就不再是毒害而是豐富精神的東西,甚至可以增強人的免疫力。

  詩如此,文亦如此。《紅樓夢》《寶玉探晴雯》一節,晴雯死了,大家非常痛苦,賈寶玉尤其痛苦,他做了一篇《芙蓉女兒誄》,在那兒讀,被林黛玉聽見了。黛玉說做得非常好,但「芙蓉帳里,公子無緣。黃土壟中,卿何薄命!」幾句詞應該改一改。寶玉改了一個詞兒,林黛玉又感到這個詞兒是針對她自己的,又忽然變得非常難過。

  小說里寫的事情,就是把一件十分悲哀的事審美化、文字化、語言化、文學化,變成一種純美的東西,使得人和悲哀之間有了一種間離的感覺。

  所以,在李商隱的詩里,我們讀到的不是儒家所謂「仁者愛人」的「仁」,也不是李白的那種樂觀、闊大、浪漫、說大話,而是一種瀰漫的對美的追求。梁啓超:「義山的詩……我覺得它美,讀起來令我精神上得一種新鮮的愉快。須知美是多方面的,美是含有神秘性的。」

  文如此,戲劇亦如此。

  西方的唯美主義不僅可以美化悲哀,還可以美化暴力事件。英國詩人奧斯卡·王爾德就是唯美主義代表人物,他認為,藝術以追求美為目標,而美是超越一切現實而存在的。所有的藝術都毫無用處,反對用道德標準衡量藝術作品的價值。

  《聖經·新約》中的《馬太福音》中一個故事,乖張漂亮的以色列希律王的女兒公主莎樂美,愛上「先知」,可是「先知」不愛她,於是她要求菲力王把「先知」的腦袋割了下來,她捧著這個腦袋親吻。中國人看了,會覺得非常恐怖,可是王爾德經過一些處理,使它純美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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