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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後語的分類

歇後語的分類,有各種分法。常見主要分為以下四大類:

第一,諧音類。如:

空棺材出葬—目(木)中無人;

這類歇後語是利用同音字或近音字相諧,由原來的意義引申出所需要的另一種意義。看到這類歇後語,往往要轉幾個彎子才能恍然大悟,因而也更饒有興味。有的書把它列人「雙關語」一類,也是有道理的。

第二,喻事類。如:

弄堂里搬木頭—直來直去;

冷水發麵—沒多大長進;

這類歇後語是用客觀的或想像的事情作比方。如果對設比事情的特點、情狀有所了解,也自然能領悟後半段的「謎底」。

第三,喻物類。如:

黃牛肩腳—不負責任;

棋盤裡的卒子—只能進不能退;

這類歇後語則是用某種或某些物件、動物作比方。了解卜設比物的性質,也就能領悟它的意思。

第四,故事類。如:

劉備借荊州—只借不還;

林沖棒打洪教頭—專看你的破綻下手;

這類歇後語一般是引用常見的典故、寓言和神話傳說等作比方。上述兩例,只要知道劉備、林沖故事的,自能瞭然於心。 遇有交叉兼類情況的,則歸入其特點更為明顯的一類。如:

紙糊的琵琶—談(彈)不得()

這類歇後語兼喻物、諧音,現歸入諧音類。

綜覽上述分類,設比恰當是歇後語的共同特點。然而,「比喻總是跋足的」。歇後語的前半段比喻部分,有時不免有不恰當或不可取之處,有的還會涉及一些生理缺陷、迷信說法和舊風俗等,這都是為了取其某種性質或特點,以引出所比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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