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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現自我的作文

關於發現自我的作文(一)

花謝花飛飛滿天,紅消香斷有誰憐。

——題記

風住塵香,枝頭的最後一朵勒杜鵑落了。黃沙漫天的操場,抱著籃球,流著汗,卻呆呆地駐足,傻傻地望著落花那一抹留在空中紅色的痕跡,看花兒重重地墜落在水泥地上,沒有泥土的懷抱。

零落的瞬間,花兒帶著最後的美麗,在空中舞蹈,美好的身影卻永遠定格。平息劇烈的心跳,待呼吸漸漸均勻,目睹了花的最後一幕,默默吟詩:「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不禁愕然,我何時如此多愁善感,何時在意一朵無人問津的花的墜落?一曲林黛玉的葬花詞,讀來如此傷感無奈,似乎瞬間的凋零同樣包含著淡淡的憂傷

籃球墜地的聲音不絕於耳,卻聽不見一朵一聲美麗的花墜落的聲音。籃球賽激烈緊張地進行,暮春,墜花滿地,也許早已司空見慣。一個個精彩的進球似乎更吸引眼球。扔下籃球,朝與球場相反的方向走去,詫異自己的決定,更奇怪為了一朵花而產生的細膩的傷感。

她靜靜地躺著,紅色的花瓣零亂散落。一生都是絢麗奪目的,卻只有墜落的瞬間最美。那一道紅色的軌跡仿佛定格在我腦海里,有一天,我們會不會在最後的瞬間留下最美的定格?

剎那間,那一道紅色的痕跡,那一段最後的舞蹈,卻引出了淡淡的憂傷,一些多愁善感。春天般的青春,總有少許落花的遺憾與傷感。剎那間,發現了不曾了解的自我,一個傷感的發現。

我們都曾有過一張天真而憂傷的臉,手握陽光望著遙遠。落花時節,葬花詞的傷感,留下的卻只有憂傷的眼神,發現的卻是多愁善感的自我。

關於發現自我的作文(二)

步入花季,回眸凝望,在我所有的季節里,在大街小巷中,在我成長的道路上六下了一串串腳印,大大小小,深深淺淺,長長短短……這一串串腳印告訴我成長的啟示,也構成了我成長道路上一道道美麗的風景線。記憶是個沒有封口的瓶子,當它有一天快要滿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我已經擁有了如此之多的記憶,如此之多的故事,我才覺得,我是長大了。

記得有一次和哥哥通電話,而那時我們已經有三年未見了,我在電話一端爽朗的笑,開心的和他大聊特聊我覺得有意思的事情,他只聽我說,許久才說,你怎麼現在成這樣了,我記得你以前挺乖的啊,很單純,說話都不這樣……我默然,但還是很口是心非的對他說;現在女孩都這樣,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匆匆幾句客套後就掛斷了電話。

躺在床上,閉上眼睛,靜聽那首《梔子花開》,想著自己所謂的成長,我以孤獨的姿態站在路邊,我看到無數個人從我身邊走過面無表情的走過,我能隱約從他們有的人身上發現我以前類似的特點,單純而又天真,周末有大把的時間去玩,去瘋。

但突然間,我才發現了自己,那些年華和歲月都已隨時光的轉移而流逝了好久,唯一可以讓我可以感到真實的是夾在書裡的那張映者35張單純笑臉的國小畢業照。清醇的笑臉是出生的太陽,暖暖的,透明的。而如今,自己也到了曾經羨慕的年紀,卻發現自己無法承擔這麼重。我也和其他青春的人一樣,準備受洗成人禮。預備嘗試各種人生滋味。於是,我有了自己的思想,我在學習處理生活中遇到的種種問題,有時大笑,有時對著湛藍的天空喊出我里人的煩惱與喜悅。可偶爾回頭看看那些曾經年少而單純的日子,我還是回淚如雨下。我知道了終於有一天我會長大,告別曾經非常清晰的記憶和畫面。帶者軀體整日穿梭在教室,食堂,和宿舍。走在鋪滿綠蔭的小道上對認識的人點頭微笑,偶爾帶點固執,還在期待有下故事。

十七歲之前,我不明白付出是怎麼回事,但我只嚮往自由的飛翔,我的天空只想要寧靜和藍色,幸福好單純。

十七歲之後,我變的冷靜,在這個每個人都會駐足的驛站里,我學回沉默和應對,只是偶爾看我過後的天空和回憶。好懷念。發現自己,真的變了。

關於發現自我的作文(三)

有人說我的姓氏特別有書香氣,小說裡頭的主角大多都姓蘇,又說我的名字有女生氣質。還有人說洋氣,像外國人。

堂兄弟姐妹都是「佩」字輩的,唯獨我是例外,可能是父母希望我與眾不同。「莎」字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字典上說是「人名用字」。問爸爸我的名字有什麼意義,他說大智若愚,就是最聰明的人都有一些傻氣,希望我「疏傻」,聰明而明事理,但有的時候傻一些謙讓一些也未嘗不可。

當然爸爸說還有一點,就是希望我才思敏捷,寫文章的時候洋洋灑灑把紙寫得「沙沙」作響——他說這個可能是逗我玩兒的,吃紙才把紙弄得沙沙作響。

我的出生倒是讓爸媽驚出一身的汗。因為在媽媽肚子裡沒有一點動靜,醫生怕會出問題,於是剖腹產,才發現臍帶在我脖子上繞了好幾圈。出來時也不哭,醫生就非常大力地拍我屁股,希望我趕快哭,媽媽說當時看醫生打得很大力,非常心疼。我總算是沒讓醫生失望,終於哭了出來,()但是有氣無力。因為貧血,連吸奶的力氣都沒有,還得輸血,又住了很久的保溫箱。媽媽看我躺在保溫箱裡賣力地哭著,哭啊哭啊也不出眼淚,倒像是在倔強地吶喊。

……

不知自己是不是真的對文字敏感,只是從小喜歡寫文章。從小到大我的文章被當作範文念了無數遍,拿了不少獎,但都是挺幼稚的小孩子作文。寫的第一篇真正意義上的小說是二年級時寫的,記得還是拿鉛筆寫在學校發的作文本上,當成作業一樣交了上去。……可能是因為自小愛看《紅樓夢》而受其影響,整篇小說都帶有紅式色彩。

……

覺得自己身無長處,除了寫作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精通。別人出口就是說會各種琴各種舞,我只不過在很小的時候學過一些舞罷了,小提琴也拉得不甚好。國中時老師問我特長是什麼,我說:「寫作。」大家都在竊笑:「寫作文誰不會?」我只是固執地說:「寫作。」

因為寫作,發現自己的價值,讓自己的靈魂充實,腹有詩書氣自華。名字和容貌都是父母所贈的禮物,只有氣質與文采,才是自己能夠培養與掌握的。在文學創作中發現自我,提升自我,使自己內涵不再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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