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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手把羊肉

到了內蒙,不吃幾回手把羊肉,算是白去了一趟。

到了草原,進蒙古包做客,主人一般總要殺羊。蒙古人是非常好客的。進了蒙古包,不論識與不識,坐下來就可以吃喝。有人騎馬在草原上漫遊,身上只背了一隻羊腿。到了一家,主人把這隻羊腿解下來。客人吃喝一晚,第二天上路時,主人給客人換一隻新鮮羊腿,背著。有人就這樣走遍幾個盟旗,回家,依然帶著一隻羊腿。蒙古人誠實,家裡有什麼,都端出來。客人醉飽,主人才高興。你要是虛情假意地客氣一番,他會生氣的。這種風俗的形成,和長期的遊牧生活有關。一家子住在大草原上,天蒼蒼,野茫茫,多見牛羊少見人,他們很盼望來一位遠方的客人談談說說。一坐下來,先是喝奶茶,吃奶食。奶茶以磚茶熬成,加奶,加鹽。這種略帶鹹味的奶茶香港人大概是喝不慣的,但為蒙古人所不可或缺。奶食有奶皮子、奶豆腐、奶渣子。這時候,外面已經有人動手殺羊了。

蒙古人殺羊極利索。不用什麼利刃,就是一把普通的折刀就行了。一會兒的工夫,一隻整羊剔剝出來了,羊皮晾在草地上,羊肉已經進了鍋。殺了羊,草地上連一滴血都不沾。羊血和內臟餵狗。蒙古狗極高大兇猛,樣子怕人,跑起來後爪搭至前爪之前,能追吉()普車!

手把羊肉就是白煮的帶骨頭的大塊羊肉。一手攥著,一手用蒙古刀切割著吃。沒有什麼調料,只有一碗鹽水,可以蘸蘸。這樣的吃法,要有一點技巧。蒙古人能把一塊肉搜剔得非常乾淨,吃完,只剩下一塊雪白的骨頭,連一絲肉都留不下。咱們吃了,總要留下一些筋頭把腦。蒙古人一看就知道:這不是一個牧民。

吃完手把肉,有時也用羊肉湯煮一點掛麵。蒙古人不大吃糧食,他們早午喝奶茶時吃一把炒米,——黃米炒熟了,晚飯有時吃掛麵。蒙古人買掛麵不是論斤,而是一車一車地買。蒙古人搬家,——轉移牧場,總有幾輛勒勒車——牛車。牛車上有的裝的是毛毯被褥,有一車裝的是整車的掛麵。蒙古人有時也吃烙餅,牛奶和的,放一點發酵粉,極香軟。

我們在達茂旗吃了一次"羊貝子",羊貝子即全羊。這是招待貴客才設的。整隻的羊,在水裡煮四十五分鐘就上來了。吃羊貝子有一套規矩。全羊趴在一個大盤子裡,羊蹄剁掉了,羊頭切下來放在羊的頸部,先得由最尊貴的客人,用刀子切下兩條一定部位的肉,斜十字搭在羊的脊背上,然後,羊頭撤去,其他客人才能拿起刀來各選自己愛吃的部位片切了吃。我們同去的人中有的對羊貝子不敢領教。因為整隻的羊才煮四十五分鐘,有的地方一刀切下去,會沁出血來。本人則是"照吃不誤"。好吃嗎?好吃極了!鮮嫩無比,人間至味。蒙古人認為羊肉煮老了不好吃,也不好消化;帶一點生,沒有關係。

我在新疆吃過哈薩克族的手把肉,肉塊切得較小,和麵條同煮,吃時用右手抓了羊肉和麵條同時入口,風味與內蒙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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