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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做就是對一個人的最大獎賞

做事其實是人生的最大獎賞。不做事的時候,其實感覺並不好,很容易空虛無聊。想起了在古希臘那個西西弗往山上推動滾石的神話故事,以前很是不能理解,感覺那是多么無聊的事情啊。把巨石使勁推到山頂,然後,巨石又從山頂滾下來,然後又推上去……周而復始,永不停止。其實,人的一生不也是這樣嗎?推動滾石雖然體力繁重、枯燥乏味,然而,相對於一個人無所事事而言,能夠有石頭可以推動,還是一種幸福。至少,那個過程的時光是比較容易過的。

最近幾天,我平生第一次到廣州的某監獄裡為犯人們上了一天的課。我深感意外的是,這可能是聽過我的課的人群中,聽得最認真的學生了。平時在學校上課,學生總是有溜號的,開小差的,心不在焉的,然而,在犯人的群體裡,無論講什麼,他們都是睜大的雙眼,靜靜地聽著,手裡還飛快地記著筆記,有時記慢了,還會舉手報告沒有記全,要求再重複一遍。這個群體有老有少,有文化水平高的,也有國小沒有畢業的,但是不論是什麼年齡的人,都似乎變成了小學生,齊聲回答問題,認真做筆記,其實他們大多在中國小的時候是聽課不認真的那類學生。

課間我問一些犯人,在監獄裡最開心的事情是什麼,竟然得到的回答是“每天有事情做”。在監獄裡,最可怕的事情就是被罰在牢房裡休息,最開心的事情就是能夠大家一起出來做事情。大家爭著做事,即使是一個抽水馬桶也是反覆擦洗得非常乾淨的。沒有想到監獄裡的一切都是這樣乾淨,那么多人都在閒著,而這裡能夠提供的事情又非常有限。因此,讓犯人做事,就是對他的最大獎賞。監獄裡的一些管理的懲罰手段,常常就是把犯人隔離起來,不讓他與其他犯人接觸,也不給他事情去做,很快就會感覺孤獨、空虛、無聊。在監獄裡,無論多么枯燥乏味的事情,只要在一起做,就會很開心。儘管做這些事情幾乎也是沒有什麼報酬的,即使有也是非常低微的,但是,大家還是爭著去做。

這讓我想起最近有一個國小老師退休座談會時發表自己的感慨的情景:終於熬到退休了,突然有一種從來沒有過的輕鬆感,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終於解脫了,不必為班級的事情,為學校的事情牽腸掛肚了。在座聽的其他老師一邊聽著,一邊眼裡充滿了羨慕的眼光。是啊,什麼時候輪到自己啊。輪到我講話的時候,我說的一段話讓大家驚訝不已,我說:“其實,用不了三個月,我們這位光榮退休的老教師很快就會厭倦自己的退休的自由生活,因為無事可做,也脫離了自己以前的人際關係,人的心靈是很容易孤寂的。要不,日本的退休老人大多仍然選擇做一份工作,無論什麼工作,目的不在於增加收入,而是為了自己不脫離社會關係。”人是天然的社會性動物,必須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帶著事情去做,這樣才不會讓自己孤獨、衰老。

人生幸福無非就是有希望、有人愛、有事做。懶惰其實並非一種幸福狀態,而閒得無聊更是可怕的人生情景。還是找一些事情來做吧。喜歡主動找事做的人,永遠也不會空虛無聊。其實,這個世界上也是這樣的法則,一個喜歡做事,而且把事情做得非常完美的人,對他的獎賞也只是下一個更為重要的事情。一個老師的課上得好,那么,很快就會有源源不斷的課找到他來上,一個修理工技術精湛,那么,對他的獎賞就是越來越多的修理業務找到他,一個高明的醫生如果治病特別有療效,那么,找他的病人也會源源不斷,這在許多人看來,好像不太公平,越是能者越是多勞,然而,人的職業尊嚴,人的職業幸福與人生快樂,其實都蘊藏其中。

停了一個多月沒有寫東西,手摸到鍵盤,突然感覺手指有點不聽使喚,打字速度突然慢了許多,而且許多字容易打錯,大腦也退化得厲害了,許多時間不再有靈光閃現出現,寫作的衝動與激情,也下降了許多,讀得多了,想寫的東西反而少了。

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有許多人一生唯讀不寫,這是有原因的。因為讀,確實是一種思想懶惰的表現。叔本華說,讀別人的東西,就是拿自己的大腦當別人思想的跑馬場,幾乎不費什麼心思。只有自己動腦筋思考的時候,那個腦袋才會腦洞大開。不要等到有了靈感才來寫作,而是要不斷地寫,只有不斷地寫,你才會有寫下去的衝動與激情。久而不用,就退化了。人的哪種器官不是這樣的呢?

我從來沒有過一間屬於自己的書房,那怕是很小的一間書房。每次有朋友來我家,看到我讀書寫作的地方,竟然是那樣的狹小,那樣的雜亂,那樣的簡陋,都會非常感嘆起來:“喔,原來,你的那么多的文章,就是在這樣的環境裡寫出來的啊。”這常常讓我感覺尷尬,而不是自豪,其實,我對寫作環境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只是沒有條件,才被迫接受這樣的寫作環境而已。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渴望有一間自己的書房,不需要多大,能夠擺一張書桌,幾個書架,可以在書架上分門別類地擺放上我的全部的書籍就夠了。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堆得像山一樣堆在一起,查找起來非常不方便,久而久之,也懶得去查找了。

我現在非常理解,當年林語堂先生寫的散文《我的願望》里,第一個願望為什麼就寫了想要一個書房,他說:“我要一間自己的書房,可以安心工作。並不要怎樣清潔齊整,應有幾分凌亂,七分莊嚴中帶三分隨便,住起來才舒服。天花板下,最好掛一盞佛廟的長明燈,入其室,稍有油煙氣味。此外又有煙味、書味,及各種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發上置一小書架,橫陳各種書籍,可以隨意翻讀。種類不要多,但不可太雜,只有幾種心中好讀的書,以及幾次重讀過的書——即使是天下人皆詈為無聊的書也無妨。不要理論太牽強乏味之書,只以合個人口味為限。西洋新書可與野叟曝言雜陳,孟德斯鳩可與福爾摩斯小說並列。”讀著這樣的願望,我感覺林語堂先生似乎就在說出我的心聲。可以說,天下真正讀書寫作的人,其實他們的感受與願望是一樣的。

其實,從做事的角度來看,書房也只是一個教書先生的工作車間而已,人們上班是要有車間或者辦公室的,而一個學者的工作場所就是他的書房,可是,能夠有自己的書房的學者,在大城市裡其實是不多的,因為房價很貴,工資待遇又很低,像我這樣一大家人住在一起,有老有小,又沒有自己的辦公室,甚至也沒有自己的辦公桌,真的沒有其他地方可去的,但是,又有許多文字要寫,有時真的是沒有辦法。

所以,我還是最喜歡出差的日子,在酒店裡非常安靜,而且又有WIFI,沒有任何人來打擾,那是我寫作效率最高的時候。白天雖然講課很累,但是,晚上的寫作其實只是一種娛樂,只會緩解疲勞,不算是工作了。寫點東西,不是想要留下什麼有永恆價值的東西,而是享受這個過程。一邊寫著,一邊時間就過去了。在這個過程中,思維開始活躍,大腦開始清醒,內心感覺開始充實。

從前,我們把人們的勞動定位為一種負擔,因此把“勞動”二字罩上了許多光環,比如“勞動最光榮”之類,其實目的也還是為了防止人們偷懶。其實,“勞動”與“做事”還是不能夠完全等同。因為“勞動”常常是被人指派的,是強行要求的任務,常常也不是自己自己的工作,而“做事”或者“工作”卻不同,多帶有一些樂趣,至少是自己主動選擇的結果。將工作變成娛樂的唯一辦法就是自己喜歡這個工作,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辦法。可見一個人選擇適合自己的工作是多么重要。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有興趣,才會持久。適合才是最好的工作。這當然是在自由、開放的社會裡才能夠實現的。一個社會如果不能夠提供多樣化的工作供不同興趣的人群選擇,或者,人們不能夠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這對個人與社會都是一種極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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