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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要拼了命地努力,才能換來一個普通的人生

我今天要講的,是一個關於公平的故事。

就像很多人回首往昔,都不知道為何會與某人結下友誼一樣,我也有一個曾經覺得“這人跟我八竿子打不著”的朋友。

(一)

高一文理分班的那陣子,林來到我們班。

林是難得的美人。而我看見林的第一眼,便看見她眼裡的不羈。那是一灣清淺的湖,又好似曾掀起過巨浪。

從閒言碎語中得知,林在國中時就是年級上出名的“壞女孩”——我當時給的一個狹隘又可笑的稱呼;混跡在一幫子讓老師頭疼的男生中,翹課,喝酒,早戀,瘋狂的事做了不少,怎會有心學習。

而國中的我是一個頗受老師喜愛的模範生。在許多人叛逆狂亂的年紀,我的生活里依然是課堂、試卷與書本,從不受擾。對我來說,順理成章地考上高中的尖子班是必然結局。

林和我一個國中。以林中考的那點分數進入我們高中,其家底之豐厚不言而喻。

年少的我有一個心結,那便是懼怕活得放肆的人,因自己的日子太過蒼白。無故事可講的我,怕被這些過得聲色十足的生活家取笑了去。

高一第一次月考後,因為成績名列前茅,我和其他幾個同學的名字、分數、照片被印在了教學樓走廊的公告欄內,以醒目的紅色背景襯托。

你知道的,學校總能以某種匪夷所思的方式拿到你最醜的照片,旁邊標註出你的榮譽,細心地為你張貼在最顯眼處,供人“瞻仰”。

那是11月份的周一,空氣清冽。早操結束後,大家紛紛向教學樓涌去。幾個人高馬大的男生擠在一起饒有興趣地參觀平時無人光顧的公告欄——大概是逃了早操,在四處閒逛時有所發現。

他們似乎是在前幾名的女生里看到了什麼了不得的事情,一群人放肆地笑起來。林跟那群男生關係很好。同樣翹了早操,從小賣部懶洋洋回來的她走近那群男生。

“笑什麼啊你們?”

一個男生解釋道:“你看,第三名是羅生!”

“羅生?!你在逗我?”

“哈哈,不敢相信吧。我已經把她的照片拍下來了,回去就給羅生看,這小子要是知道自己和一個死胖子重名還他媽不得氣死啊!”

這句話後,一群男生笑得更誇張了。大概他們並不覺得事件本身有多好笑,只是在林這樣出眾的女生面前,難免希望做點什麼給她留下深刻印象。

林撥開人群,站在公告欄前。身後的男生鬧嚷著用手機互相傳照片,林卻突然發了火。

“把手機給我。”

她對之前回答她問題的男生說道。語氣平靜,卻冷得令人膽顫。

然後,她接過手機,刪掉了那張照片。

“人家成績好也礙著你們了?真他媽無聊。”說完離開了。

那個羅生就是我。

當時沒有文理分科,林還在普通班。這個故事是我一個偶然經過的朋友告訴我的。

我初見她時,就已認得她。她也認得我,只是不開口。

我和林能成為朋友,主要原因有兩點,第一點是我們被隨機分到了一個長期的學習小組,因為我“是個討人喜歡的有靈氣的胖子”(她很久以後給我的理由),我們成了長期同桌。不時拌拌嘴,講點段子。

第二點則是,我們班的大多數人情竇撬都撬不開,但我屬於開得有點過度,時常小女生心思亂飛。我跟林偶爾討論“坎坷情路”,在乏味的學習生活中,算是有趣。

漫長時間啊,我向林展示盡了年少的盲目和無知。

(二)

作為一個體重和成績一樣穩居班級前三的胖子,十六歲的我不去擔心自己的身材,倒是每日幻想著所謂“愛情奇遇”。

對此,林常嘲諷我:少女心兮,不可欺兮。

我有段時間跟一個學長發簡訊發得勤,漸漸地就跟林聊起他。

我一本正經地與林談論他的體貼、關心和彬彬有禮,什麼下雨了會提醒我帶傘啦,在我感冒時催促我吃藥啦,在晚自習打來電話,含義不明地說一句“沒什麼特別的事,就是想聽聽你的聲音啦”,讓我不得安寧。

我心裡明白——我所描述的、他給的關心,如果有三次,那也是從三十次冷漠裡拎出來的啊。我知趣得很,從不向林說他的名字。

林說,她也遇到了相同的問題。她在自習課上悄悄把耳機塞給我,裡面放著AFineFrenzy的AlmostLover——這首歌有個很好聽的中文名字,未及戀人。

我們有段時間每節自習課都聽這首歌,直到林的手機被班主任繳了上去。

年少的我每每聽得幾欲落淚,試圖將虛無的感情強加給我那平庸無奇的十六歲。我才高二啊,是那種能偷看到喜歡的人一眼就開心得快飛起來的年紀,對於愛情我一無所知,對於自己,——我同樣一無所知。

我當時愚蠢地認為,我和林擁有著相同的心事。

這種想法讓我有一種可恥的、隱秘的驕傲:看哪,林,我多少還是有某件東西和你一樣吧。

這樣的驕傲不久後就破碎了。

那是上午一個課間,林的那個瘦瘦高高的好看的學長氣勢洶洶地來到我們班,在門口大聲呼喚林的名字。林當時坐在教室中間,裝作沒聽見。

學長徑直走到林的座位旁,把一個精緻的項鍊盒重重放在林低頭應付的習題冊上,繼而似是被遲來的羞澀擊中了,輕聲說了一句,給你的,不許不要。

全班啞然。

從學長走後一直到中午放學,林根本沒動過項鍊盒。那天的午休時間我睡不著,趴在桌上,瞥見林打開了項鍊盒,對著那條羽毛狀的項鍊笑了起來。

我一直記得那個笑容。

那個笑容並不強烈,並無驚喜之意。而是洋溢著一種掌控感,一種完全的、無需置疑的勝利。

——我看著林,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林的那個學長正是我口中的“學長”,我知道他的一切,而因為他的手機號是我找別人幫我要的,所以他只知我的名字,不曾見過我,甚至不知我和林是同桌。

回頭一想,我的“感情”除了一廂情願,還剩什麼?林才是有著真真切切的困惑,真真切切的歡欣、猶疑、悲傷。我天真地以為我和林有著同樣的,屬於十六七歲人兒的,輕飄飄又美妙的煩憂。

我以為自己擁有的,不過是一次精神勝利。

所以,不要一再跟我強調“長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我他媽早就體會到了。

(三)

轉眼,就高三了。

其實林自從進了我們班後,學習起來算是踏實,分數在班級上游。她神奇的地方在於,既可以與年級上的不良人物保持往來,沒事兒違點紀,又可以在面對書本與習題的瞬間收起心,晚自習老老實實刷題,周末了跟她的酒肉朋友天南地北晃蕩,飯桌上觥籌交錯,暢聊人生。

但這樣的日子,她上高三過後也不再過了。連吃飯都同我一起,日子多寡淡,我是知道的。

經過了灰頭土臉的幾個月,命運似乎決定要“公平”一次了。

高考前林刻苦地學習了,作為她長達半年的同桌,我太清楚。但她失常發揮,只能去省內一個普通的二本。

相反,考前幾個月心氣浮躁,頻頻被老師叫去訓話的我卻發揮得相當好,順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校。

北京是林嚮往的城市。小小年紀的林在物質上就做了勝者,她喜歡散發著欲望的城市。

關於物質——她不擔心擁有不了它們,它們於她而言,似是與生俱來。

記得還在高一的時候,我陪她逛商場,她帶我走進一家奢侈品店。她拿著好幾個包挑選,問我哪個好看。我當時比較不出來啊,我說都挺好的。

林突然說,其實我也不用選,…買多少都行。

我沖她笑。

上大學後沒多久,一個我們倆都迷戀多年的明星來北京開演唱會,我咬牙買了門票。

我在朋友圈發門票的圖,她留言道,我好羨慕你啊。

——這句羨慕卻讓我覺得頗不是滋味。

(四)

我覺得書里說得很對,有錢並不能改變一個人,反而是沒錢會改變一個人。

上大學過後,林回歸到她國中那種尋歡作樂的日子。她很快找到男朋友,然後分開,再找。

她偶爾打電話來問我的八卦,我便向她倒苦水:“你們那邊哪個男生喜歡胖子,倒是把他介紹給我啊!”

說罷,兩人一起放聲大笑。

我沒有向她講起,我過得一直很累。我打零工、做家教,縮衣節食,為的不過是多一點零用錢,弄一身像樣的行頭,畢竟與人打交道不能太過寒酸。

高中時一身校服穿上一個星期、從不介意外表的自己,一定不曾料想過幾年後的羅生會是這樣的。

接到父母責問的來電,我講不出話來。我早不知何時自己開始了這樣辛苦的追逐,亦不知它何時是個頭。

我不怪父母,他們每一分錢都來得不易,如此待我,已是溺愛。

我只恨自己,恨自己為什麼不是林?

花光幾乎所有的零花錢去看演唱會的那個月,我生活拮据到每天吃泡麵度日。我那時常常沮喪地想,我不是屬於這裡的,林才是屬於這裡的,林才是該去看演唱會的那個人,林才是可以享用北京的那個人。

大三的時候,我跟一個朋友走在校外的馬路邊,講起林的事。彼時是四月的黃昏,天氣極好。馬路上三兩成群的國中生,笑容燦爛得有被太陽灼傷的危險。晚風輕得像一個不能被說出的秘密。柏油馬路被鍍上金色,沉默而溫柔。

眼前的世界如此美麗啊,我嘴裡的卻是它的偏袒與惡意。

我講了林和我的許多事情,講到我是怎樣看著她被眾男生簇擁,又片葉不沾身地離開;講到她背著Gucci包,陪我在街邊吃冒菜;講到新加坡的畢業旅行里,我的不懂事和她驚人的成熟。

講到大學後的事情,不知怎的,我難過起來。當時路過的一家音響店正好在放Creep I wish I was special,You are so fucking special.

就歌詞來講,我斷章取義了。但我還是很不爭氣地哭起來。

那個朋友給了我一個適時的擁抱。

(五)

我為什麼哭呢,不是因為落差——這么多年,我早就習慣了。

是因為自己的懦弱。

一直以來,我竟從來不願接受我和林本是兩個世界的人這一事實。我面對她難以擊敗的完美,控制好自己的分寸,表現漠然,全力抵擋。

我竟從來,從來沒有直面過這個問題。

我拚命讀書,拿高分,爭取學生時代的分數勝利;看她在任何一個集體裡像太陽一樣發光,裝作毫不在意;進大學後我忙著掙外快,或是為了獎學金苦讀,她則是在社交網路上曬自己在世界各地遊玩的照片,衝浪,登山,沿海公路上開越野,笑靨如花。

我一無所有,只能用學習抵擋林那個花花綠綠的世界。我當然失敗了。

我終於知道那個花花綠綠的世界是如此美好,真實,合理。

它不屬於你,亦不屬於更多的人。

——誰告訴你生活是公平的,或者將要變得公平了?

(六)

我再次遇見林,是在家鄉的超市里。那是春節前夕,我拿到了保送本校研究生的名額,那個在我突然哭起來時擁抱我的朋友成了我的男朋友,陪在我身旁。

林挺著個大肚子,和我相遇了。

我有多驚訝自是不用說了。

敘舊過後,講起近況,她說,本來退了那個二本學校,去加拿大念本科,誰能想到那么無聊,讀了大一就又退學了,回來了,現在準備做全職太太。

幸福啊你。我是發自內心地這樣說。

她笑笑,突然說了一句,你知道嗎,我從高中就開始羨慕你特能讀書,哎,我就不是那塊料,不及你啊。

我也笑。不知說什麼好。

我想林是明白的,她根本不必介意自己不會讀書,財富、美貌、愛情,她已然擁有。

她也明白,我讀上幾年研究生,不外乎是,抱著高學歷出來找工作,在帝都租房子,生活拮据而疲憊,辦個簡單的婚禮,東拼西湊地為新房付巨額首付,為工作每日奔波,從此成為捷運站里,萬千個神情直接而漠然的人中的一個。

但我對此早已釋然。微笑同林道了別。

我很久以前在網站上看過一段話。內容快忘了,大概意思是一個家境優渥,父母在國外高薪工作的十八歲中國姑娘面臨了人生難題,那就是她應該直接去哈佛讀書還是去非洲做幾年志願者,兩者都供她選擇。

那段話接著說,絕大多數十八歲的中國學生關心的還是高考,頭破血流地擠一本的大門,學校不好、專業不吃香便惶惶恐恐,不少人咬牙復讀,為的,不過是以後找個好工作,養活自己和家人。而這一切的努力,都被這個姑娘優越的“難題”否定了。

你坐擁一切。而我還要拼了命地努力,才能換來一個普通的人生。

我當時大一,想起了林。那時我還不願接受自己的普通,看得心裡一陣酸楚。但我當時在心裡捋了一捋,我能做些什麼呢?

想完這個問題,笑了。繼而在窗外二十度的溫暖陽光下昏沉沉地睡著。那是在我十八歲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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