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經典美文

肖復興:荔枝

我第一次吃荔枝,是28歲的時候。那是十幾年前,我剛從北大荒回到北京,家中只有孤零零的老母。站在荔枝攤前,腳挪不動步。那時,北京很少見到這種南國水果,時令一過,不消幾日,再想買就買不到了。想想活到28歲,居然沒有嘗過荔枝的滋味,再想想母親快70歲的人了,也從來沒有吃過荔枝呢!雖然一斤要好幾元,挺貴的,咬咬牙,還是掏出錢買上一斤。那時,我剛在郊區謀上中學老師的職,衣袋裡正有當月42元半的工資,硬邦邦的,鼓起幾分膽氣。我想讓母親嘗嘗鮮,她一定會高興的。

回到家,還沒容我從書包里掏出荔枝,母親先端出一盤沙果。這是一種比海棠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居然每個都長著疤,有的還爛了皮,只是讓母親—一剜去了疤,洗得乾乾淨淨。每個沙果都顯得晶光透亮,沾著晶瑩的水珠,果皮上紅的紋絡顯得格外清晰。不知老人家洗了幾遍才洗成這般模樣。我知道這一定是母親買的處理水果,每斤頂多5分或者l角。居家過日子,老人就這樣一輩子過來了。不知怎麼搞的,我一時竟不敢掏出荔枝,生怕母親罵我大手大腳,畢竟這是那一年裡我買的最昂貴的東西了。

我拿了一個沙果塞進嘴裡,連聲說真好吃,又明知故問多少錢一斤,然後不住口說真便宜——其實,母親知道那是我在安慰她而已,但這樣的把戲每次依然讓她高興。趁著她高興的勁兒,我掏出荔枝:「媽!今兒我給您也買了好東西。」母親一見荔枝,臉立刻沉了下來:「你財主了怎麼著?這麼貴的東西,你……」我打斷母親的話:「這麼貴的東西,不興咱們嘗嘗鮮!」母親撲哧一聲笑了,筋脈突兀的手不停地撫摸著荔枝,然後用小拇指甲蓋劃破荔枝皮,小心翼翼地剝開皮又不讓皮掉下,手心托著荔枝,像是托著一隻剛剛啄破蛋殼的小雞,那樣愛憐地望著捨不得吞下,嘴裡不住地對我說:「你說它是怎麼長的?怎麼紅皮里就長著這麼白的肉?」畢竟是第一次吃,畢竟是好吃!母親竟像孩子一樣高興。

那一晚,正巧有()位老師帶著幾個學生突然到我家做客,望著桌上這兩盤水果有些奇怪。也是,一盤沙果傷痕累累,一盤荔枝玲瓏剔透,對比過於鮮明。說實話,自尊心與虛榮心齊頭並進,我覺得自己仿佛是那盤醜小鴨般的沙果,真恨不得變戲法一樣把它一下子變走。母親端上茶來,笑吟吟順手把沙果端走,那般不經意,然後回過頭對客人說:「快嘗嘗荔枝吧!」說得那般自然、妥帖。

母親很喜歡吃荔枝,但是她捨不得吃,每次都把大個的荔枝給我吃。以後每年的夏天,不管荔枝多貴,我總要買上一兩斤,讓母親嘗嘗鮮。荔枝成了我家一年一度的保留節目,一直延續到三年前母親去世。

母親去世前是夏天,正趕上荔枝剛上市。我買了好多新鮮的荔枝,皮薄核小,鮮紅的皮一剝掉,白中泛青的肉蒙著一層細細的水珠,仿佛跑了多遠的路,累得張著一張張汗津津的小臉。是啊,它們整整跑了一年的長路,才又和我們闊別重逢。我感到慰藉的是,母親臨終前一天還吃到了水靈靈的荔枝,我一直認為是天命,是母親善良忠厚一生的報償。如果荔枝晚幾天上市,我遲幾天才買,那該是何等的遺憾,會讓我產生多少無法彌補的痛楚。

其實,我錯了。自從家裡添了小孫子,母親便把原來給兒子的愛分給孫子一部分。我忽略了身旁小饞貓的存在,他再不用熬到28歲才能嘗到荔枝,他還不懂得什麼叫珍貴,什麼叫捨不得,只知道想吃便張開嘴巴。母親去世很久,我才知道母親臨終前一直捨不得吃一顆荔枝,都給了她心愛的太饞嘴的小孫子吃了。

而今,荔枝依舊年年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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