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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中行:聚訟禮讚

一九九六年第二期《文學自由談》,如宿昔之準時,送到面前。照例要翻翻,而一翻就像是嗅到一種氣味。什麼氣味?新時代希有,也就難於找個適當的詞語來說明。不得已,到故紙堆里去找,而一找就找到個「聚訟」。娘家是《後漢書·魯褒傳》,原文是:

諺言作舍道旁,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

文是舊時代的,且過簡,要如昔年之學習寶書,對坐談體會。我的體會是,幾個人湊在一起討論古禮,你說你的,我說我的,你說我的理解有問題,我說你的理解有問題,爭得臉紅脖子粗,最後還是未能定於一尊。「筆不得下」之下沒有話,這就如趙州和尚「狗子還有佛性也無」中之「無」,更值得談體會。我的體會是,誰也不服誰,到飯時,只好各自回家,吃自己尊夫人做的炸醬麵,待有機會再爭。聚訟是人人說己之所信,而且敢爭,如果先師俞平伯先生仍健在,見此奇事,豈不高呼應「禮讚」哉!俞先生往矣,「有事弟子服其勞」,我寫。先說扣緊現在當下的主旨是,《文學自由談》的這一期,氣氛不是說教,而是吵架,我覺得很好。這是如坐在街頭的某些閒人,恨不得眼前的行人打起來嗎?曰,非也,而是有大道理在,這大道理,恕我不避浮誇()之嫌,是用老而昏的眼看,可以窺見一些「精神文明」。於吵架中見到精神文明,亦有說乎?曰有,而且不只一種。以下依次說說

其一是,唯物論,如實,唯心論,存誠,就應該這樣。語云,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因而對於同一事物,看法不同,正是意中事。這所謂看法,是偏於評價的,如面對一位二八或三八甚至四八的佳人或「所謂」佳人,身高,有脫掉高跟量的尺寸為證,沒有什麼可爭論的,至於美不美,不同的人就會有不同的看法。看法不同,常常來於有所偏重,如甲說美,是由於兩眼死盯桃花面,乙說不怎麼樣,是由於迷時裝模特,而這位個兒不高。退一步說,所看為全面,還有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這不同有更深的根,概括說是性相近而不盡同,後天的經歷,或說教養,差別更大。所以不同是常態,也就不值得大驚小怪。世間的有些事可以更鮮明地說明這種情況,舉《史記》為例,古今推為大手筆,可是就我的孤陋寡聞所知,宋蘇轍,金王若虛,就說不好。人各有見,不放棄如實和存誠,就只好讓張三說張三的,李四說李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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