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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無所用心的富翁

我這一生,從未希望過自己會大富大貴,但也不願自己手中無錢。依我的想法,最恰當的財富是:當我在路上步行遇雨,手中能有餘錢可讓自己隨便買一把傘,這就是很愜意的生活了。

我對金錢的看法一向是聽其自然。我想,這和我自幼的生活環境大有關係。

父親在工廠里做事,按月領薪,雖不富有,到時總會有錢。我讀完書後,一直在外工作;結婚後,外子和我還是靠薪水過活。按月領薪的生活養成了我對金錢的一種觀念——只要夠用30天就行。這個月的錢用完了,下個月還會有,沒什麼可愁的,也沒什麼可打算的。薪水多的時候,多買點東西;薪水少的時候,少買點東西。錢對我來說,似乎沒有什麼特殊的作用,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吸力。

自然,這並不是說我多麼清高,不愛錢。當加薪、發雙薪、得獎金或有什麼意外收入的時候,我也是很快樂的。但我從不羨慕別人比我有錢,也從不打算為了賺某一筆錢而去做某一件事。我做事純是為了做事,如果它為我帶來了錢財,那表示這件事在它本身的價值外,還可使我得到另一種方式的讚賞。錢財的意義對我來說,也是和朋友的友情一樣,是要不期而來的,是要以平等待我的。

我這大半生一直不曾有過多少儲蓄,也很少下決心去儲蓄,有時也曾為了要做個稱職的主婦而打定主意去好好地支配一下金錢,於是認真地做預算和決算,天天記帳,節省開支。糟的是,每當我這樣認真想要儲蓄的時候,就會覺得自己很貧窮。因此,過不多久,這種貧窮的感覺就使我放棄了儲蓄的計畫,恢復了平時那種對金錢無所用心的生活態度。而當我恢復這種生活態度的時候,就又會覺得自己很富有。

我實在不很明白為什麼我會如此,而只是覺得既然同樣是一個月的薪水,同樣是到時花完,當我無所用心的時候,隨便該花就花,心上覺得富裕;而每一次精打細算,就會覺得貧窮;那麼又何必去多做打算呢?富裕與貧窮如果只是一種感覺,那麼我寧取前者。與其讓自己在感覺上成天做個捉襟見肘的窮漢,倒不如讓自己做個無所用心的富翁。

當然,這也並不是說我越不精打細算就越有錢,那是神話。我想,我雖然不去打算,無形之中卻能控制收支平衡,這可能是因為我自幼及長都過的是按月領薪的生活,這種生活使我養成了一種平衡收支的習慣。正如我從前一直不戴手錶,練就了一種測定時間的本領,無論多久未曾看錶,也可說出大約的時間,前後相差不會超過10分鐘。這種下意識的控制或計算一定也可套用到日常收支上來。譬如有時我多買了東西,或家中某人多用了錢,或我預知某段時間會多用錢,那麼,我無形之中會在其他方面去節省。有時也會在預知將有額外收入之時,去興高采烈地多買點東西,享受一下花錢的快樂。

在我看來,花錢的快樂只能在你知道不會負債的情形之下才會有;也只能在你知道不會因為你一個人花用而剝奪了家中其他分子的福利時才會有,也正因為這個緣故,我自己總是很節省。這種節省和用數目字去計算收支以求積存金錢的心情大不相同。我只覺得節省使我心安理得(這種心情相當於一個人只要做好事就可無愧於心),使我有理由在某些我所喜歡的方式之下去揮霍一下。

譬如說,我平時很少坐計程車,也不買珠寶,也不逛委託行,也不跳舞,也不打牌,也不吸菸,幾乎沒有什麼屬於個人的開支,這使我覺得我有理由在興致好的時候坐計程車跑到很遠的郊區去玩上一趟,也有理由在閒暇的時候到一家舒服的咖啡店吃一頓昂貴的點心,或到漂亮的商店去買一件很好的衣服。有時買的衣服太好了,我會心甘情願地在以後好幾個月里什麼錢也不花。

有人是天生善於理財的,有人是天生對金錢毫無辦法的。我覺得善於理財的人也並不完全是喜歡錢,他可能只是喜歡數字。我曾在一篇題名《數字遊戲》的文章中說過:

「那些真正有錢的人日常所經手的也並不是鈔票,而只是數字,是支票。匯票、發票。存摺等等上面的數字。他們所盤算的是數字,所談論的也是數字。一個擅長理財的人一定是一個對數目字有親切感的人,否則他就不可能擅長理財。我卻總是不但記不清數目字,而且看不見數目字。每次接到開會通知或請帖,看來看去,什麼都看到了,偏就是沒看到日期與時間。所以時常忘記參加,或每次都需要人家提醒我,我才如夢初醒地問人家是幾日幾時。」

我自己出版過幾本書,必須自己經營帳目,我的帳目也不曾正確過。心中總是想,「反正印刷廠知道」。有時也鄭重其事地讓人家開估價單來,收到後卻從未認真地計算過上面的數目字。我自己又常常三心二意,印書時,常是一排再排,一改再改,有些制好了版又不要了,反而需要印刷廠老闆來勸我不要如此浪費。

在我看來,如對金錢糊塗一點也有好處。我在讀書時代,常把零用錢隨手放置,有時夾在書裡,有時放在褥子底下,隨後就忘了。過了好久,又忽然發現,那種意外之喜足可抵過一切沒有存款之憂。年長後,依然如此。

有一次和外子去台北巾郊外雙溪辦事。行前,我盡力遊說他搭公共汽車再轉另一路的巴士去。好容易他才答應了,哪知走到半路,我卻忽然發覺忘了帶錢。他當下十分氣惱,怨我亂出主意,害他浪費時間。還好,我一面說,一面搜尋錢包,居然搜出了6元()硬幣,夠買兩張轉車的票子。回來時可雇計程車,到家裡付錢。他雖仍然怪我:「這樣還不是要坐一趟計程車?當初若雇來回車,也貴不了多少,還可省卻轉車之煩。」卻也只得如此。

我也深怪自己糊塗,不再申辯。到了故宮博物院站,下車後,還得走5分鐘。郊區風大,我把手中拿著的大衣穿上,伸手向口袋一摸,卻又掏出了一疊錢。數了一下,有70多元,忙向他炫耀說:

「你看,我的大衣口袋裡有錢!可以再坐兩次公共汽車回去,不必雇計程車啦!」

他也只有對我搖頭的份兒,我卻高興得很。這70多元對我來說,實在是大大的一筆意外之財,值得萬分驚喜。我猜想,一向對金錢清楚的人一定無從領略這種樂趣。

你或許會覺得奇怪,像我這樣糊裡糊塗地過日子,怎麼也居然還過得不錯呢?

我想,如果哲學一點說,我們本來就是赤手空拳的降生的,只要認真的活著,老天爺總會照顧。如果實際一點說,大概金錢的意義並不只限於金錢的本身。節約儲蓄和努力賺錢固然是聚財的最好辦法,但如果你不擅於聚財,那麼勤補拙,你的每一份工作,直接間接也就都是生活的保障。我覺得自己之所以有安全感,主要還是對自己這儉樸勤勞的生活習慣有信心。

我不會賺錢,幸而也不會亂花錢。沒有多少物慾,對金錢也就不必要求太多。步行遇雨時能有順手買把雨傘的余錢,這我多次的實地經驗,也曾多次給我一種「富有」的快樂,至少也是一種不虞匿乏的快樂。何況我常覺得努力工作的當時雖不一定就換來了有形的金錢,但無形中卻是間接的儲蓄。實在說來,此生許多賞心樂事都不是因為自己有錢才有緣享有的;相反的,如果我放下了份內的工作,而專心去賺錢,恐怕反而會失去很多可貴的機緣與樂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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