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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小不懂事?你不教他永遠不懂

01

這幾天,一篇關於母親控訴孩子遭到校園霸凌的文章在網上瘋傳,說四年級的兒子被同學扔廁所垃圾筐,尿和擦過屎的紙灑了一身,孩子大冬天用冷水沖頭洗了很久,之後重度抑鬱。

而老師定性此事為「開了一個過分玩笑」,對方家長則聲稱自己孩子「就是有點淘氣」,「孩子小沒有界限」,「隨手一扔根本不懂那筐髒不髒」。

這件事到底是「校園霸凌」還是「過分的玩笑」,有待探討,但惹事孩子家長的態度,實在令人憂慮。

「孩子小不懂事」,這論調何其熟悉。

一個月前,新疆也有過類似的事件:烏魯木齊市一個二年級的女生在課間活動時,被男同學塞進嘴裡一顆老鼠藥,送醫後被確診為急性鼠藥中毒,緊急洗胃才脫離危險。而對方家長的態度竟然也是「兒子年紀尚小,不知道老鼠藥有毒」。

誠如網友所言,每個熊孩子背後,都有一個熊家長。

在有些家長眼裡,自家孩子做了什麼壞事,都可以用「孩子小不懂事」這個護身符抹平所有。

可是,不懂事為什麼不把垃圾筐扣自己頭上?不把老鼠藥塞自己嘴裡?退一步說,就算孩子不懂自己行為的危害,那麼大人該不該懂事?該不該對事情有基本的是非觀?該不該把它傳達給孩子?

孩子天生什麼都不懂,大人不教,他永遠不懂。

02

我知道很多大人隱秘的想法是,我家孩子不受欺負就好,至於他欺不欺負別人,無所謂,反正我們沒吃虧。

甚至,我們欺負別人,證明我們強大,我們在這個叢林社會有生存能力,你們被欺負,說明你們弱,你們膽小,你們不適應社會,活該受氣。

這種熊大人,就助長了熊孩子的惡氣——欺負人很爽,又不會受到責備懲罰,那為什麼不這麼幹?

可是你的孩子喜歡欺負人,真是個好事兒嗎?

看一組數據:少年加害人成年後的犯罪、酗酒現象比例相當高,在罪犯中,具加害人特質的男性,有60%在24歲以前犯罪,非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則只有23%。

一個孩子喜歡侵犯別人,意味著他冷酷、暴力、自私、衝動、對世界有敵意、對行為後果缺乏認知。

如果這些特質得不到糾正,將有三個方面的後果:

首先,對社會將產生很大危害。好吧,有些家長可能對此並不在意。那麼,往下看。

第二,他自身也將受到懲罰。他現在罵別人幾句、踢別人幾腳、往同學身上扣個垃圾筐,做父母的可能還覺得沒什麼,但若不及時糾正,將來很可能發生更惡劣的事,打架搶劫投毒殺人……

絕大部分犯罪都是有前兆的,如果當火苗出現你不撲滅,將來燒成漫天大火,你想滅也滅不掉了。而輪到社會和法律來懲罰他,代價就不可預知了。

有一個詞,叫「受害的加害人」——習慣加害於人者,極大可能最終成為受害人。

第三,作為孩子的父母,未來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很可能就是你。因為當他的思維和行為模式形成,怎麼對別人,就會怎麼對你,而你是跟他關係最緊密的人,他的行為,對你的影響最大。

當他欺負別人時,你覺得是別人的事。到他用同樣的方式對你時,你一百個委屈無奈憤怒窩火,誰幫你?

所以,孩子小可以不懂事,但你有責任教他懂事,這不僅是為社會和他人,更是為了你自己。

03

其實不只是校園霸凌事件,生活里許許多多事,家長都有責任給孩子正確引導。

記得有次我妹妹擺滿月酒,家裡聚了很多人,她同事帶著四五歲的兒子也去了,男孩子可能見了人多就格外興奮,一直大喊大叫。

我妹提醒他,小寶寶在睡覺,小點聲喔。他不聽,反而叫得更大聲,還在房間裡亂翻,挨個抽屜開一遍,東西扔一地。他媽媽見了,不但不制止,還笑,說「小孩子就是不懂事」。

我好生奇怪:孩子不懂事,可大人懂啊,在用「小孩不懂事」開脫之後,不是應該呵止孩子,告訴他不能這麼做嗎?不是應該對別人說一句「抱歉」嗎?

難道孩子不懂事,就任由他不懂下去嗎?

這樣的媽帶出的孩子,我想長大後也不會成為一個受歡迎的人。那時不但他自己難受,當媽的也不會多好過。

然後母子間大概就是一個「你怪我不懂事」、「我怪你沒教我」的互怨模式。

04

我兒子有個夥伴,常到家裡來玩,每次一進門就換拖鞋。有天我把兒子的拖鞋洗了,他來了找不到,就站在門口問我「阿姨,拖鞋呢?」

我忙著做飯,告訴他「不用換了,直接穿你的鞋進來吧。」

結果我做好飯出來,看到他正穿著我老公的大拖鞋,踢踢拖拖地在房間裡跑,樣子很好笑。

我說你不用換啊,穿你的鞋就行。

他說不行,媽媽說去別人家做客,必須換拖鞋。

這個孩子一向懂事,不但說話有禮貌,來家裡也從來不亂翻東西,想玩什麼玩具也都要經過兒子許可。我和兒子都很喜歡他。

這些道理是他天生就懂的嗎?這份別人的喜歡是他自己處心積慮贏得的嗎?當然不是,這都是他媽教的。

跟熊孩子背後藏著個熊家長一樣,一個禮貌懂事的孩子,背後也必定有一個知情知理的家長。

05

也許你會說,每個孩子特質不一樣,我家孩子就是天生不聽話,不守規矩。

我承認,確實存在不好管教的孩子,但越是「天生不乖」的,是不是就越要給予更多的教育引導?

為人父母,並不是只讓孩子吃飽穿暖就行了,更重要的義務,是教他成為一個合格的人。

小孩子做點壞事不可避免,很多時候也情有可原,但當你的孩子給別人造成了傷害,而你卻用「孩子小不懂事」去刻意包庇,去推諉責任,則大錯特錯,不可原諒。

事實上,每一次孩子「惹禍」,都應該是家長反思自己教育漏洞的契機,都該讓家長意識到自己責任重大。

我們不應該只教孩子如何不被欺負,更應該告訴他,不要欺凌別人。

否則,當他成為一個可惡的人,不但社會遭殃,你和他自己也將付出難以想像的代價。

作者簡介:李月亮,專欄作家,新書《你來了,我就不挑了》熱賣中。微信公眾號:李月亮(ID:bymooneye),深入解讀情感、人性,探尋有品質有力量的生存之道。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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