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一)

好久沒有完整的讀過一本小說。剛開始《一個人的朝聖》只是平緩的敘述風格吸引著我,喜歡雷秋·喬伊斯對風景細緻的描寫,喜歡主人翁在耳邊輕輕細語的感覺,喜歡想像他在看到這些文字時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羅德的平靜生活是從郵寄一封給朋友奎尼的信開始的,那時我只能看到哈羅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點祥和,並不能感受到哈羅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認為平淡的生活痳木了哈羅德的神經,兒童時期的陰影時不時的襲擊著哈羅德,不懂得如何去愛導致哈羅德對生活諸多躲避,一路上,哈羅德回憶著童年對愛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後對妻子莫林和兒子戴維的所作所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羅德的喪子之痛,才明白為什麼莫林和哈羅德產生了無法跨越的鴻溝。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結尾為什麼哈羅德會張開雙臂在雨中揮打對回憶吶喊:不要。為什麼會無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語:原諒我,原諒我,原諒我讓你失望。

心路歷程啊!哈羅德剛踏上旅程時幾經掙扎,徘徊在放棄的邊緣,又因為一些小啟發,讓哈羅德重拾自信。這讓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時候,我不正是和哈羅德一樣嗎,選擇的,疑惑著,徘徊著,又堅定著。第18章開始,哈羅德是堅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東西,地圖、手電筒、膠布膏藥送給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記在腦子裡,手錶,銀行卡郵寄回家,哈羅德輕裝上陣,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贅,欣賞沿途的風景,思考過往的人生,溫和的對待相遇的人們。這是我不能及的,我還無法卸下外界的誘惑,甚至有時會因此而感到苦惱。

小狗的加入,朝聖者的加入,正如哈羅德所說,什麼人都有。他們攪亂了哈羅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著矛盾和商業的氣息。哈羅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單,唯有夜裡獨自徘徊才能讓心得到自由。讀這段時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許會選擇離開他們一個人上路,但哈羅德卻是感激並覺得有責任保護他們,直到朝聖者們一個個離他而去,包括最後小狗的離開,哈羅德終於又一個人了。又一次經歷了失去,這讓哈羅德想起了父母的遺棄,兒子的孤獨,妻子的怨恨,哈羅德崩潰了。我一度懷疑結局是不是哈羅德和他父親一樣老年痴呆,那該多麼的殘忍啊!幸好,哈羅德只是精神上極大的痛苦,對現實中自我徹底的否認,對徒步意義的極度懷疑進而導致了他如行屍走肉般的行為。終於哈羅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雙帆船鞋。這時沒有歡呼,不是興奮,相反倒多了許多惆悵,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這樣的,這符合常理,比如我們辛苦了半學期,考了個高分,以為會很興奮卻沒有高興。考證書,得獎學金,拿獎金都好像是這樣的心情。所有為什麼會有過程很重要這句話了。我們應該在過程中多快樂些,到了結果,人總是開心不起來的。

喪子之痛如何放下,我無法想像,但幸好,莫林原諒和理解了哈羅德,也放過了自己。結局是他們回憶第一次在舞會上的一見鍾情,還有他們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樣的一句話呢,能讓倆個人笑的如此開懷?書中是這樣寫的:「你說得對,連好笑都算不上。」哈羅德邊說邊用手帕擦眼睛。有一會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愛的威力。其實最平常不過的一句話,一定是我們太快樂了,所以才覺得那麼好笑。」

我喜歡靈魂跳躍時的感覺。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二)

哈羅德上路了。

從他收到來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決定出發,一個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將死的老友,這兩者之間——不到四個小時。

庸庸碌碌,平凡安靜孤獨又莫名的執拗,哈羅德如此這般地過了大半輩子。他知道家裡擺設的每一個小細節,卻不知道活著的意義如何;他知道街頭拐彎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順序,卻不知道自己的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麼;他了解隔壁鄰居每日的作息時間,但是卻不了解妻子心中喪子的悲痛和冷漠。

當生活平鋪在他面前不過是一張一眼望盡的白紙時,哈羅德打算給它上點色彩。

於是,一個看似藉口的理由,一個傳說中真正「說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開。

在他打電話給奎妮說,要她等著,他要過去救她的時候,或許他心裡根本還沒有做好要獨自一個人上路的準備吧?是這樣的吧,難得生活中會有這樣一個機會,慫恿著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顧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著他的帆布鞋,帶著一點零錢和一份堅定的信念,甚至都沒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線規劃。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這樣自然而然地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就這樣自然而然隨心地前進。——「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補,腳受傷了就休息,路過每一站購買的小禮物,遇見的人,受到的幫助,得到的無視和質疑,突然成名之後的無奈……所有這些伴隨著哈羅德一同上路。他的堅韌可以說,簡單得近乎執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聽他人的好生相勸,帶著那隻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顧低頭——「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在看到哈羅德抵住內心掙扎懷疑苦悶脆弱失望之後,歷經長路漫漫翻越千山萬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終於,終於,終於見到了他電話那頭,曾經對其承諾過的奎妮。然而,他見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樣任她(註:護士)擺布,這就是哈羅德記憶中她最後的樣子——一再忍受著,當別人將她提起來放在枕頭上,開著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這裡,故事將近結尾,我積蓄已久的情緒終於爆發,兩行淚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著哈羅德前進,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像著他可以趕在奎妮失去意識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達,和這位改變了他一生,影響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後的告別,好好傾訴一番。然而,當他到達的時候,才知道,許久之前因為手術,奎妮的舌頭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現實都要這樣打擊人?哈羅德或許跟我想的是一樣的。他做在河邊的長椅上,一動不動。他似乎不想記起這一路以來自己的種種期望,他希望見到奎妮的笑顏聽到她的聲音和歡笑聲。但他似乎忘記了,這一路的救贖,不僅僅是為了奎妮,更是為了他自己!許久的思索之後,他終於寫出一封信,給那位當初無意間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裡最黑暗,最深處的那個秘密一紙告知。啊,他終於願意面對那段關於兒子的悲傷過往,他也終於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牽起手擁抱並親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樂起來了。

故事最終結束在,他們夫妻討論著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舞會,哈羅德說了一句逗趣的話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後仰。這句話是什麼?其實這句話是什麼真的重要嗎?

重要的是,哈羅德終於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麼了。

去年。當朋友給我介紹一本「適合你這種喜歡一個人去旅行的人看的」書時,我剛從雲南四川兜一圈回來。

一個人去旅行,搭順風車坐火車,遇搭訕遇騙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雜陳,可以說什麼都體驗過了。去年那時,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剛大學畢業,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擊,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不知道未來究竟在哪裡。說這話矯情了,可當時確實是這樣想的。那時心裡有一個聲音說,「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實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裡。但是,重要的是,我出發了,並且一路向前。

我從廣州出發,我來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帶笑顏的昆明,我感受過大理和雙廊的恬靜舒適,我看過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懷,我在納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亞丁,我走過慢節奏的成都,我路過火車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廣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記了,當初決定出發的時候,是為了找到所謂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點滴的記憶,那些和陌生驢友的談笑風生,那些我納入眼裡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景,或許都已然成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於是我終於明白,在我「尋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創造真我」,這個雞和雞蛋的輪迴,讓我豁然開朗。

原來我不是沒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還在路上,等著我去尋找。

真實地面對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裡努力著,整裝待發,隨時遇見一個路口,隨時轉彎,只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小說里有這樣一句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看似再簡單不過的事情,然而卻有那麼多人困頓自己的世界,無法真正邁開腳步。旅途,不僅僅是真正地邁開腳步前進,還有,真正往自己內心深處前進,更加看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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