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孔乙己讀後感1000字

孔乙己讀後感1000字(一)

第一次看到這篇文章,是國中的一篇課文,現在還隱約記得老師摳字眼給我們講某個字所表達出來的感情,當時為魯迅寫出的精闢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讀,更多的,是對這篇文章所架構出來的舊中國社會的悲哀所感嘆。整篇文章都充斥著對舊中國社會和舊教育制度的控訴,如同成千上萬個人透過這篇文章吶喊一般,驚醒人們。

最先出現在我們面前的孔乙己,是一個邋遢的人,卻身著象徵富貴的長衫和那些貧困的短衫幫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徵這富貴的長衫卻也破破爛爛,還要在喝酒的時候結結巴巴地反駁掌柜和短衫幫的取笑。明明就是窮人,卻固守闊綽的姿態,連給錢也要做作地「排」出,表現表現出人炫耀的心態,孔乙己拚命地想與短衫幫劃清界線,故以讀書人自居,但實際上,孔乙己自始自終都沒有逃脫貧窮的命運,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個犧牲品,本應被人同情,卻被眾人嘲笑,足以說明當時社會的陰暗,故事就以此開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讀破萬卷書,卻無法獲得官位,到最後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問:我讀了數十年的書,連讀書是對是錯都分不清楚,幾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後什麼都沒有換來,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內心拷問的心。這就是當時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從頭到尾都是以一個犧牲品的角色空虛地活著。

之後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著什麼「之乎者」之類的話語,他人聽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厲害,更顯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錮、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懶做,以至於弄到討飯、偷竊維持生計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寫法,卻被「我」置之不理,嘆了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那無用的知識,原以為還可以教小孩子。但連小孩都不願學,又一次加深了對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後被丁舉人打到殘了條腿,掌柜和酒客之間用漠不關心、事不關己的語氣談到被暴政壓迫的孔乙己,讓我感受到深深的悲哀,在熟悉的酒店卻得不到應有的打抱不平和關心,丁舉人的暴行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制裁,周圍的人們如同習慣了這類事情的發生一般,然我感到寒心……當孔乙己用手艱難爬到酒店要酒喝時,掌柜依然向他要欠下的錢,如同被錢蒙蔽了眼睛一般,而之後掌柜又用平常一樣的調侃的語氣笑著說道:「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孔乙己卻沒有像平時那樣辯駁,卻如同用盡了全身力氣一般說道:「不要取笑!」緊接著掌柜說道:「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孔乙己則輕聲說道:「跌,跌……」掌柜不願意給一點點的關心,卻還要抹殺掉孔乙己僅有的一點尊嚴……從這些,魯迅深刻地表現出了當時社會的黑暗。

孔乙己讀後感1000字(二)

靜心拜讀完魯迅的《孔乙己》,那老頭就像從紙里走出來,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掛在臉上的那幅表情,帶著幾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鹹亨酒店喝酒,不僅僅是借酒精痲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們的關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書了」,哪怕是教小夥計寫「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給小孩子們,至少他可以漲紅了臉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氣地回答「回」有四種寫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長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盤子,說「不行不行,沒有了沒有了。」也許在鹹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鮮活的一部分,他需要這份鮮活,來溫暖他單調的命運。可是儘管這樣,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氣氛活潑熱鬧,沒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卻也一樣,沒有人關心他是否還有錢買酒吃,被人打得嚴不嚴重。

於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裡,他開始變得頹廢,從「排出九文大錢」到最後「用手撐地走到酒店」小說結尾淡淡一句「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這個老頭的命運戛然而止。

老師最後總結說,這是舊社會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吶!我對這種看法卻是不怎麼贊同的。孔乙己從一個讀書人沒有考取功名,以至於後來的「偷」,最後被人打殘致喪命,難道全是社會的責任嗎?

一開始,孔乙己是個書生,卻因為種種原因沒有進學,於是因此放棄了另謀他路。暫且不說什麼原因使他沒有考中秀才,但當初讀書的目的,不就是為了考取功名嗎?也許是他並沒有做好考中秀才的準備,抑或許他再堅持考一年兩年說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說,從讀書人的角度講,孔乙己沒有堅持不懈的精神,他是個失敗者——如果說社會封建制度腐敗,他完全可以不讀書呀?他讀了書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舉人當官發財嗎?社會選拔的就是有才學和能力的人,依照後文所說孔乙己「好吃懶做」,這樣的人當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還比較聰明,考取不了功名卻寫得一手好字,開始做起了替人抄書的活,能勉強維持生計。可是抄書也不是輕快活呀,無論寒冬還是酷暑,總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還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討價錢,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這束縛,乾脆偷掉了幾本書到當鋪當掉,這錢來得又快又實在——這又和社會制度有什麼關係呢?上天賦予他兩張大手寫得一手好字,他卻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竊之事;如果說當今社會制度變了,也沒有聽說過有哪個小偷偷了價值連城的古董人們讚嘆他偷盜技藝精湛而讚嘆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書」的壞毛病傳出去,就再也沒人找他抄書了,一下子斷了孔乙己的財路。這可怎麼辦呢?別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個「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憑自己的體力混口飯吃,或許是幫別人拉車,或是到酒店打雜之類的。()可他偏偏不,他寧願偷了書,被人家打出傷來,再瀟灑地到鹹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錢」,溫一碗酒再要盤茴香豆。血汗錢就這樣被他自己揮霍掉,而他卻絲毫沒有想過要改變自己的命運。他不是讀書人嗎?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嗎?只要他願意,他隨時隨地都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他可以改掉好吃懶做的毛病,給別人說句好話繼續抄書,他甚至可以去幫工人抬水泥包,到飯店打雜……他還可以借抄書的機會學習,然後再去考試——但是這一切中的一項他都沒有嘗試過,或是嘗試過卻失敗了,他就因此挫敗,淪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樣。

可這一切真的是怪社會風氣不好嗎?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關心他人的死活是善舉,不聞不問也不是錯誤。冷酷的封建社會,不也有像鹹亨酒店的老闆和夥計一樣活得自食其力、像鹹亨酒店裡間的富人活得逍遙自在的人嗎?而現代開放的社會,不也不乏像孔乙己這樣自暴自棄的底層人士嗎?

所以啊,上天給人的機會是均等的,抓住它,改變的是自己的命運。而不是因為有了孔乙己這樣不善待機遇的人,給了我們機會來抱怨世界;何嘗不問問你自己:當初為什麼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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