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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嗎

我手心有塊疤,不大。

兩歲半時,我家住東北老平房,大雪能封門的那種,胡同里一戶挨一家。

夏天就熱鬧,男人們夜裡湊群下棋、打牌、喝冰啤酒,小孩子就繞在身邊亂竄。

我爸在某晚做了一件很隔路的事:他不跟人打牌,他自己打鐵—光著膀子,手握錘子,腳下不停踩鼓風機的踏板,陣風呼哧地響,吹的鐵塊忽明忽暗,像閃爍的星。我幼時對發光體痴迷,他一扭頭功夫,我伸手一把抓,手被燒紅的鐵燙得嗞嗞冒煙,尖嚎劃破夜空。

原來不是鐵,是一塊銀。我爸打了一對耳環,送給我媽。

爸媽結婚時兩家都很困難,婚宴只有一桌,嫁妝就一對耳環,我媽喝多了還弄丟一隻。婚後兩年,家裡仍舊沒錢。有天我爸發現家裡的老蘇聯掛鐘上有層質地極好的包銀,突發奇想,撬下來熔成塊,親手打。

他是個沒情趣的人。改革開放,下海賺到錢那幾年,錢直接給我媽讓她自己花,就是沒親自給我媽買過東西。他說自己沒審美,不懂什麼叫好看。

他打的那對耳環,就是倆大圓圈,像西遊記里女兒國國王戴的。我媽也沒換過,戴了整二十年。二十年里,他讓全家從平房搬上老樓房,幾年後又搬進新一點、大一點的三居室。

第一個老樓的套間,37平米,我住了7年,童年最快樂的時光都被困在那裡。套間在六樓,夏天晚上我玩得太晚,回家已經天黑。我怕黑。當年老樓還沒裝聲控燈,上樓前,我會先朝六樓窗戶大喊兩聲媽,見我媽探出頭來擺手,我才衝進黑漆的樓道,一進去就能聽到渺遠的回音:到幾樓啦?二樓!現在到幾樓啦?四樓!四樓上五樓的轉彎處,台階上已可見光。

那幾年的晚上,我爸常在外應酬,半夜回來,關門聲很輕。又幾年後,搬進大一點的房子,他的關門聲徹底沒了,人去了南方闖蕩,後又出國,再回到家已是兩年後。

他回家那天,除了我媽,沒人知道他被朋友騙光了錢。我只記得計程車停到家門口,我跟我媽下樓迎接,我爸一把抱住了她。多年後才醒悟,那絕非那個男人的常態,他本是跟浪漫絕緣的人。

我媽只說了一句:還能找到家就行。

他成長的環境是書香門第的反義詞,自幼混社會,狐朋狗友,菸酒傍身,光身上的疤就上百針。後來他跟俗世的很多人一樣,犯了世俗的錯誤。但這個家並未因此崩壞,我媽將更多的注意力轉移到我身上,一切平靜地度過了。只是房子沒有再變得更大,我媽的耳環也一直沒換過。

我到青春期,跟他的話更少了,除了周末要生活費,平日住校連個電話也不打。他總是照我開口的數目多給,花不了我就攢著,給當時喜歡的女生買禮物。這方面我倒是遺傳他,都沒創意,無非是項鍊、手鍊,還多是男女配對的兩件,土。

我還記得,當時能負擔起最好的是石頭記。

大學離家遠,我爸一次給我整年的生活費自由支配,我便買得起施華洛世奇,再後來是Tiffany最便宜的那款對戒。轉眼大三,奧運會結束後的冬天,他被查出癌症晚期,只剩兩個月。

我辦了休學回家,專心陪他走完最後的日子。

頭一個月,我們晝夜不停地說話,多過之前二十年的總和。後一個月,他不夠氣力說話了,時睡時醒,身體也無法再自由行動。最後半個月,他對我說,我要回家。這裡的牆太白了,我不喜歡。

他在家過了最後一個年。那年春晚小瀋陽首秀,說“這個真沒有”那句時,他臥在床上笑了三聲。年初三,他陷入昏迷,無意識地呼喊,都是陰一半陽一半的話。他嚷的頻率最高的一句是:放我回家。年初五,他安靜了半日,到晚上平靜地走了。我一直在身邊。

送葬在外地,一處佛教信眾的私人道場,三天裡過程很曲折,萬事由我媽二十年的老友、一位虔誠的居士妥當安排,我跟我媽都信任她。除我們三人,在場都是素未平生的三百位居士,齊聲誦經,場面壯觀祥和。

火化前,我問:為什麼他總嚷著要回家?
居士:想家。
我:他以後還能回家嗎?
居士:只要他想。
我:以後再搬家,不會迷路嗎?
居士:留件最熟悉的東西給他,就能找到。
後悔自己說這些,大家都沉默。二十年,最熟悉的還能剩什麼。
我媽從始至終靜靜的,摘下耳朵上那對大圓圈,交到我手上。
我把兩隻耳環放進他兩隻手掌,攥緊。一個人推他進了火化間,誰都沒看
到我哭。

某一刻,我突然想,不如成家吧。

休學一年,回到大學。朋友們都忙畢業,我不急,我想著買個什麼戒指好。那年開始,我決意自力更生,不再要家裡的錢,無關逞強,就算是對他的交代。

自然買不起Tiffany了,我買回了最揮霍那幾年裡曾不齒、認為是屬於中學孩子的施華洛世奇。()當時的那個人打開來看,睫毛下閃過某種東西,那種東西跟我隔著很長一段距離。

我結束得很知趣,卻免不了落俗,又一瞬間覺得該去賺錢了,開始鑽研創業的點子,有的胎死腹中,有的半路夭折,事實證明我不是那塊料。倒也無所謂,有所謂的是,一些東西做了陪葬—我再不想寫東西了。我覺得周遭一切都無趣,於是夜蒲,酗酒,昏天黑地,很快花光最後的錢。期末考試臨近,我遞了退學申請。

我打電話說,我退學了。
我媽說,那就回家吧。
我回到家,悶在家裡不愛出門。
我媽問,真的不寫了嗎?我說嗯。我媽問,真的甘心嗎?我說嗯。
我媽說,那就出門走走吧。

多年來,每一次不知該去哪裡,我都不由自主地走回最初的那棟六樓。我喝了酒,又是晚上,樓道太黑了,我不敢上去看,就在樓道口坐下,突然哭出來,卻不知道自己在哭什麼。哭得聲大起來,樓道一瞬間亮了,原來這么多年早裝了聲控燈,可那種光始終不夠自然。

我好像聽見回音:到幾樓啦?我這是到幾樓了,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迷路了。

這不是那嚷著要回家的男人想回的家,這光也不是我怕黑時最需要的光,因為這沒有為你留著的門。除了回家,我還能去哪呢。

路那么長,有人走快了,這是沒辦法的事。你有權悲傷,但你必須自求多福,必須找到回家的路。終有天你會發現,這條路是個圈。你最需要的,都不是路上撿來的,而是原地不動的。

你在乎誰,你說了算。誰在乎你,你說了不算,時間說了算。

那個漫長的夏天過去,陰差陽錯地又回到學校,花掉了比別人多兩年的時間。那多出的兩年里,我完成了一本書,獻給那個迷過路的男人。

去年有一天,我莫名其妙收到一筆稿費,根本忘記了是在哪本東西上寫了篇什麼。剛好第二天要飛回家過年,心想買點什麼帶回去呢。

買對耳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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