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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讀後感

《紅字》讀後感(一)

《紅字》是美國小說家霍桑最傑出的代表作,也是整個美國浪漫主義小說中最有聲望的權威作品之一。小說的故事發生在十七世紀中期加爾文者派統治下的波士頓,作者從當時的社會現狀入手,通過一個感人的愛情故事悲劇來揭露當局對人們精神,心靈和道德的摧殘。

海絲特·白蘭是一個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輕美貌,卻嫁給了身體畸形多病的術士羅傑*齊靈沃斯,夫妻間根本談不上愛情,後來,羅傑又在海上失蹤,杳無音訊,白蘭孤獨的過著日子。這時一個英俊有氣魄的青年牧師,亞瑟*丁梅斯代爾闖入了她的生活,他們真誠的相愛了,度過了一段隱私但熱烈的愛情生活。不久,白蘭由於懷孕的隱情暴露,以通姦罪被抓,在獄中生下了女兒小珠兒。

按照當時的教規,白蘭只有交代姦夫的姓名才能獲得赦免,否則將受懲罰。然而執行審訊任務的卻正是他的情人。白蘭寧願獨自忍受任何懲罰,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爾之間的愛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堅強的挺住了。

丁梅斯代爾最初與白蘭產生了熾熱的的愛情,雖然他一度退卻了,為自己能夠隱蔽的安慰,但內心的痛苦並沒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來越強烈。他與白蘭的約會,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懺悔,他們的逃跑計畫,以及最後的公開演說,都成為了丁梅斯代爾向著愛情的祭壇一步步走近的腳印。最後她扯開上衣,人們見到了烙在她胸口的紅色A字。這個A字實際上是烙在她的心上的,這是愛情的升華。

作者用薔薇花象徵美與善,用監獄象徵死亡,用一道光,一隻鳥……象徵丁梅斯代爾與白蘭之間的愛情的結晶——小珠兒,使作品充滿著一股迷人的魄力。

《紅字》讀後感(二)

19世紀美國浪漫主義作家霍桑的長篇小說《紅字》是一部比那些大部頭小說顯得短小的多的長篇小說,但它同樣具有大部頭小說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藝術造詣,堪稱經典名著中的典範作品。

這是一部關於靈魂的小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靈魂,但有的人維護著靈魂,有的人損害著靈魂,有的人丟失了靈魂,於是這個世界充滿了千姿百態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蘭胸前佩戴著烙有靈魂恥辱的紅字——大大的一個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進行著靈魂的救贖。但她是一個不屈於命運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滿了對命運的蔑視。她懷疑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時又矛盾的意識到靈魂的邪惡,人性的複雜可見一斑。這種宗教的感情糾葛,對於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很難理解,我就是這樣一個無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經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離開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沒有宗教經驗,所以根本無法體會主人公的心理。這也是我理解小說的障礙,但我卻是沒辦法去克服。

小說還表達了人要獲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鬥爭的思想,這在海斯特·白蘭的身上得到了體現,她一直抗拒著悲慘的命運,心裡充滿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充滿了無私的愛,這是難能可貴的一種精神。因為這樣她才成為一個高尚的人,受到了人們的尊敬,從而洗刷了身上的恥辱,而那個紅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徵。在這裡作家是和傳統道德做著挑戰,他把世俗道德拿出來進行了解剖,讓讀者不得不重新審視我們道德標準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見不得人的陰暗面。這就是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說中另一個主人公丁梅斯代爾牧師,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為了救贖自己的靈魂,這個可憐的人受盡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鐵烙了一個紅字,用來譴責自己,最後在無法忍受的精神壓力下悲慘的死去,成為人類社會虛偽道德的犧牲品。人類的歷史很短,但用各種名義迫害人的歷史卻很長,西方的宗教就是這樣,看似光明,給人希望,但實際是殘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惡由此一斑。從丁梅斯代爾身上也表現了人在面對強大壓迫下的軟弱的一面,這是造成悲劇的根源之一。

他們的女兒小珠兒展現了兒童的天性,這是世間最美好的東西,人的天性本該如此,這才是人的本來面目,然而我們用自己創造的那些教條,那些戒律,把自己變成了精神的奴隸,失去了人的本性,從而無比的痛苦,無可奈何地活在這個本應該是充滿快樂的世界。這是我們必須反思的事,否則人的痛苦會延續下去。

反面人物齊靈渥斯是個沒有靈魂的傢伙,它本做一個可以寬容一切的人,因為他是有理由這樣做的,但他沒有。他不僅成為把海斯特·白蘭推向了悲慘命運境地的罪魁過手,而且他不為自己的過錯反省,去寬恕他人,卻充滿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靈魂,成為了一個最骯髒卑劣的人。這是一個被魔鬼占據了心靈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麼他的靈魂一定充滿邪惡。

霍桑用他精湛的藝術手法剖析著人的內心世界,展現著人內在世界的秘密,這是小說永恆的魅力所在。

讀《紅字》讓我感受到了壓抑後的平靜,痛苦後的快樂。

《紅字》讀後感(三)

《紅字》,這部小說的故事情節不複雜。小說開頭,敘述了一位女子海絲特·白蘭因「通姦」被示眾羞辱的場景。海絲特有個私生子,為了情人的榮譽、地位及生命,她卻拒不說出孩子的父親,獨自吞下苦難,忍受世人的非難。海絲特出獄後,不自暴自棄,相反,堅持自己的理念,堅強地生活,儘可能地幫助他人,即使得不到感激、回報。海絲特的情人其實是個牧師,叫丁梅斯代爾,是個受尊敬的人,他的布道相當打動人,他一直沒勇氣承認這份私情,卻因此內心比海絲特更痛苦,受了這一折磨,他身體虛弱,布道反而更有感染力。()小說的最後,丁梅斯代爾終於道出了這個秘密,隨即離世。

名譽、財富、地位讓世人眼熱,好多人不擇手段追求這份世俗的榮耀,一旦成名,圍繞這人周圍的一切似乎都變得高大、甚至神聖,世面上,也有很多講述成功的。但成功路上,也伴隨著狡詐、欺騙、野蠻的。只有信仰的力量,才能抵禦誘惑,讓人堅守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準則。你的好,不需要外來的掌聲、羨慕,自己喜歡就是了,大不了,不那麼有名、有錢、有地位,一般生活總還過得去,這也是我前封書信講的要頂天。

一個人要有敢於擔當的勇氣。有時,在電視上看到媒體批評的官員公然撒謊,不禁替他們難過。人不是神,犯錯是免不了的,但用說謊逃避懲罰讓人一下子變得猥瑣,要做好官,先得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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