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勵志故事

每個人都在等,每個人都會等

兩個故事。

06年,老陳第一次發現自己喜歡上大丁。

彼時正值德國世界盃,學校在中午時都會組織看新聞30分。老陳挑動民眾情緒,並且成功挑動班裡最高的包子去換台。圍觀民眾那一刻屏住了呼吸,終於成功找到一個比賽重播。頓時班裡掌聲雷動,歡呼雀躍。然而,這歡欣之情只持續了五分鐘。

因為班主任神出鬼沒地出現在教室門口。正當老陳準備站起來投案自首時,坐在他前面的大丁站了起來,搶先一步頂了罪。班主任一看是大丁,也沒有多說什麼。

那時大丁留著長長的頭髮,她說她已經留了四年。當她坐著的時候,頭髮可以把她的背都蓋住。那時她說她這輩子都不會把這長發剪掉。許久以後老陳和我說過,他這一輩子只記得兩個背影,一個是那年世界盃決賽齊達內和大力神杯擦肩而過,另一個就是那天大丁站在他身前的背影。

他對我說句話時,是他在大丁的微博上發現了她戀愛的訊息。那陣子老陳總是看著大丁的微博主頁,她難過他就替她難過,她開心他就替她開心,她戀愛了他就找我吐槽,說這世上還有誰能比自己更了解她更能照顧她。我當時用力拍了一下他腦袋,說那你他媽的倒是去追啊。老陳看著我搖搖頭苦笑,把他的微博草稿箱給我看。

我當時就震驚了,因為,那裡面放滿了老陳對大丁要說的所有話,卻一條都沒有傳送出去。

我記得這一年,是11年。

老陳說他那年高中畢業的時候準備去表白,愣是在她家樓下等了七個小時。後來他才知道大丁住的小區有兩個門,偏偏大丁從另一個門回了家。我說你傻啊,手機是幹嘛用的。他說他當時連手機這茬都忘了,就在不停地排練要對大丁說的話,就期待著大丁從拐角處出現。那天他拍著自己腦袋,說,真他娘的邪門了,你說為什麼偏偏那天她要從那個門回家?

我當然不知道怎麼回答他,但我知道老陳和大丁總是在錯過。老陳始終彆扭,能把所有想說的話存滿草稿箱,就是沒辦法發給她。大丁始終遲鈍,她依舊沒有明白明明理科最好的老陳會去選文科的原因。有時侯我都會覺得,或許大丁是故意的,所以才能做到這樣的若無其事。

他們從國小的時候就在一個學校,一直到高中。明明只有幾百米,就是沒辦法常常遇見。好不容易到了一個班,老陳又不知道該怎麼開口了。好不容易鼓起勇氣了,卻又沒見成。就這麼一路錯過。

到後來,老陳只能從微博知道大丁零星的訊息,而他甚至不敢關注她,那時還沒有悄悄關注,他就每次從搜尋欄打大丁的暱稱。老實說我不知道老陳在彆扭些什麼,而我想你也知道,每個在戀愛中的人,都是神經病。

同樣是在06年,比老陳年輕兩歲的余小姐,也在經歷她人生中的一次暗戀。

余小姐的半個學生時代,是在周杰倫的音樂和一段長達八年的暗戀里度過的。那年余小姐和她男神同住一小區,同年級隔壁班,他們小區離學校有點距離。雙方父母為了方便,就約好了每家輪流接送他們倆。她男神每天晚上回家時都戴著耳機,那時候最流行的是索尼的MP3,男神告訴她他聽的歌都是一個叫周杰倫的人唱的,余小姐帶著好奇在周末去音像店淘了 周杰倫的舊卡帶,從此淪陷一發不可收拾。

那時她為了和自己的男神有共同語言,去聽男神喜歡的歌,去看男神喜歡的球賽。那天她和男神一起回家,男神把耳機的另一頭分給了走在他左邊的余小姐。耳機里傳來的是杰倫的:簡單愛。那時聽著耳機里口齒不清很青澀的歌聲,看著比她高一頭的男神的余小姐,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轉眼高中時代結束,突然意識到再也無法想看男神時就假裝不經意經過他班級偷偷看一眼的余小姐,終於下定決心要表白。那天班級吃散夥飯,是最佳的時機。可那天余小姐站在她男神前什麼都說不出口,想起喝酒壯膽,二話不說搶過男神的酒杯一口乾了酒杯里的酒。

那天男神喝的是白酒。

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時候,被她爸媽說了好幾句。據說余小姐在回家途中還吐了兩次,覺得自己出醜的余小姐,自覺沒臉見男神,見男神就躲,就這樣度過了那個夏天。

大一大二,每次余小姐想男神的時候,就聽周杰倫。周杰倫也一步步變紅,那個仿佛只屬於他們兩人的秘密,被大家所熟知。周杰倫10年南京演唱會,余小姐鼓起勇氣約男神去。本來都說好了可是男神還是沒能抽出時間,那天余小姐買了張黃牛票,一個人聽完了演唱會,整場演唱會恍恍惚惚,她說自己看不清台上的人是誰,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餘小姐出國,出國前夜她終於約男神到小區門口。她知道自己還是連一句「我喜歡你」都說不出口,就把要說的話寫在了紙條上,偏偏那天風大,紙條還沒被接穩就被吹走了。那天余小姐和男神找了一個小時,她急得直哭。

這個故事終於在大四的時候迎來了結局。我們迎來了又一次同學聚會,這次男神也在。我和Tim知道余小姐這麼多年來一直沒能忘記她的男神,因為她中文歌只聽杰倫,每張專輯必買,她一難過就會抄簡單愛的歌詞,她走路喜歡站在人左邊。

那天她男神一上來就喝了兩杯,快散夥的時候,他叫住余小姐,對余小姐說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話:「其實,那時候我也喜歡你啊。」如果故事按照這樣的節奏發展下去,大概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懵了一會兒,對男神說:「是啊,那時候我可喜歡你了。」

後來我們四個又去唱K,她點了《傻笑》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經很久不聽杰倫,男生部分不會唱,她就一個人把這首歌唱完了。到頭來,她也沒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那天我送余小姐回家的時候問她,這麼多年的暗戀,這麼多年的等待你覺得值得麼。她毫不猶豫地說,值。

和那天老陳回答我的一樣。

我曾經不明白,為什麼生命中總要出現那些閃閃發光難以靠近的存在。明明讓人靠近不了,卻又讓人無法抗拒;明明知道她或許沒那麼好,卻又忍不住把自己擺低。你為了那個人做很多以前不會做的事,聽他喜歡的歌,看他喜歡的書,到頭來,那個人可能已經不喜歡杰倫了,不愛看九把刀了,你卻不可救藥地喜歡上了杰倫。

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會的時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陳為了大丁念不喜歡的文科,練會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余小姐為了男神喜歡上NBA,喜歡上杰倫,做了很多以前不會做的事。那是因為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們喜歡的東西,有他們想要成為的部分。

就好像你會喜歡一個偶像,多半是因為那個偶像教會了你以前你不懂的道理,而他身上閃閃發光的那些屬性是你也想要擁有的。()你想要變得更溫暖所以你喜歡一個溫暖的人,你還是相信夢想所以你聽一些溫暖的歌,你想要變得倔強所以你喜歡一個倔強而努力的人。

就像我之前寫的:要麼喜歡一個能帶給你力量好像信念一般存在的人,要麼找到一個能讓你為之努力的夢想。重要的是你會因為這些東西切實地去努力,在跌倒的時候也能找到勇氣和力量;重要的是那些會讓你真正地行動起來,把你生活的一部分填滿。未來會怎樣誰都不知道,但總好過每天無所事事。

喜歡一個光芒萬丈的人一點都不可怕,不管遙遠不遙遠。遇到能讓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種運氣。能遇到,就該珍惜。或許你們最終沒能在一起,但你都會切實地感受到力量。就像余小姐,沒能和那個在她青春里光芒萬丈的人在一起,但她終於變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

正因為這樣,那段相遇才變得有價值,才沒有辜負這世間的每一段相遇。

本來故事到這裡就該結束了,可老陳給了我一個大驚喜。

13年,老陳迎來自己那段故事的結局。那天我見到了大丁,大丁剪了短髮我差點都沒認出來。那天她訂婚,站在她身旁的人,就是老陳。那陣《咱們結婚吧》剛開始熱播,張靚穎唱:「終於等到你,還好我沒放棄。幸福來的好不容易,才會讓人更加珍惜。在最好的年紀遇到你,才算沒有辜負自己。」而老陳站在台上說,還好我把自己變得足夠好,好到可以讓你看見了。

如果你想要踏實,你就得踏實;如果你想遇到一個讓你欣賞的人,那就得讓自己具備被他人欣賞的特質。先變成自己喜歡的自己,再遇一個不需取悅的人。

有時候,等一點也不可怕,老天讓你等,是為了讓你做更正確的選擇遇到更合適的人。只要你在等的時候,把自己變成一個值得被等待的人,才能被同樣在等待的人看到,並且相遇;只要你在等的時候,保持耐心,充實自己,變得比昨天更好,變得可以配得上你想要遇到的人。即使你沒有和你剛開始想要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你也沒有白白辜負這段等待。

關鍵是你在等待的同時,把自己變得足夠好,而不是停在原地,就像是想要有靈魂伴侶,那你就得先找到自己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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