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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傳觀後感1000字

阿甘正傳觀後感1000字(一)

生命就像一盒朱古力,結果往往出人意料。

阿甘是個智商只有75,雙腿難以行走的男孩,單純的他不得不進入特殊學校……然而,他的母親並沒有放棄他,上帝並沒有放棄他。似乎,單純的他,得到了上帝的眷顧。他擁有了一雙使他箭步如飛的腿……他無時無刻不在奔跑,然後,從足球隊明星,到越戰英雄,到外交桌球隊員,到蝦船船長,到跑遍美國……他用低下的智力與先天缺陷的身體,完成了即使智力與身體健全的人也一輩子無法企及的高度……他的一生就像一盒朱古力,總能嘗出不一樣的味道。

一片羽毛從天而降,緩緩的落在了福雷斯特·甘的腳下,他撿起了那片羽毛,滔滔不絕地講起了他那既不平凡又感人的故事。

影片中,實在有太多太多的畫面讓人難以忘懷,每一個畫面每一句台詞都讓人不禁感慨。因此,這小小的頁面當然裝不下我那說不盡的感覺。所以我也只好對某些動人的畫面淺談一番了……影片中最讓我感動的畫面是阿甘在越戰中不懼死亡救人的時候,本為救好友布巴的他,不忍看著隊中的戰友在樹林中等待死亡,一個又一個都把他們背到安全的地方。最後,當他發現布巴的時候。布巴已經奄奄一息了,單純的阿甘對於友誼的真摯並不是用語言能夠詮釋的,最後他的努力完成了布巴的遺願,成為了一名出名的富豪捕蝦船長。

片中的阿甘似乎總是事事順利,但是偏偏他與珍妮之間的愛情卻以悲劇收場。或許這正是編劇所想要展現給我們的:在阿甘成功的背後,反襯出的是珍妮的墮落。想起影片的開頭阿甘與珍妮一同祈禱時她說:「我想成為一隻鳥,這樣我可以飛,遠遠的離開這裡。」在我看來這就是她最終墮落的原因,她渴望自由,渴望幸福。但是她選擇了錯誤的路。她吸毒、在夜總會唱歌、甚至是出賣自己……其實由始自終,她所渴望的,她所需要的幸福一點也不遠。她的幸福就在她的身邊。到最後才醒悟的她,已經為時已晚了。影片最後珍妮說不知名的病毒,其實影射的正是當時剛被發現的愛滋病……

而影片中的人物,主角當屬阿甘。不過其實片中的每一個人,都值得我們去細細品位,因為片中的每一個人,都經過了編劇的量身定做,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片中的每一個人,都有著他不平凡的一生,他們都代表了社會上都某意中人,而阿甘把這些人聯繫在了一起。這也是為什麼我想說這部片子很誇張,誇張到離譜,誇張到讓人覺得這更是一部喜劇。其實不然,誇張的來不會過分,卻很好的用一個人的一生結合了真實的事件,真實的描繪了當時美國的人與社會。像丹中尉,本應戰死沙場,揚名立萬的他因為阿甘而保住了性命,他曾經埋怨,曾經墮落,但最後他毅然面對了現實,讓人佩服。再看看阿甘的母親。以為普通的婦女,卻用她的信念,改變了阿甘本該平凡的一生。還有珍妮,她所折射出,正是美國社會毒品泛濫,生活放蕩的人的後果。

其實影片中還有很多很多的細節,這些細節可能不會被人留意,但卻蘊含了深刻的含義。如丹中尉在阿甘舉行婚禮的時候,其他人都是坐著的,只有他一個人站在了最後面,這或許是因為,對於一個失去了雙腿的人來說,能夠站著是最幸福的事情了。還有當阿甘在珍妮墓前說完那段話後,樹上飛過了一群小鳥,那大概就是珍妮化作的小鳥了吧……

一部好的電影,會在劇本,服裝設計,演員的演繹上為人稱頌。它會在一段時間內流行。而一部偉大的電影,奧斯卡的最佳影片,是用平凡的人,平凡的事,造就不平凡的成就。它使你從不會厭倦的一次次看它。並且每一次都能從中學習到新的東西。

《阿甘正傳》正是這樣一部電影,他告訴了我許多,而最重要的是:生命本是平凡,沒有人天生是英雄,也沒有人天生是富豪,只有我們有信念、去嘗試,並在生命中保持奔跑,奇蹟才會變成奇蹟,平凡才會變得不平。阿甘的一生僅僅是把這種奇蹟放大化,見證黑人民權運動、上越戰戰場、目擊水門事件、參與中美外交的桌球大賽、啟發貓王創造了著名的舞步、見證約翰列農槍殺事件……他不可思議地見證了50年代以來美國所有的重大歷史事件。

但人生就是這樣,是平凡還是不平凡,僅僅是一線之差,它就像一盒朱古力,結果往往出人意料。

不應該感謝我阿!應該感謝製作這部電影的所有人員跟崔老師阿!

尤其是《阿甘正傳》的編劇,讓我深深地佩服,這是我看過劇情結構最好的一部電影了!

阿甘正傳觀後感1000字(二)

「我叫福爾斯特,福爾斯特·甘。」他無論遇到什麼人,總會說這句簡潔但卻能讓人認識他的話。

他的母親也讓我印象很深刻,她並沒有因為甘的低智商或有其它與常人不同的地方而嫌棄他,而是更努力地去完成一個母親能夠做的事情。她帶甘去看醫生;在甘被人歧視的時候告訴他他和正常人沒什麼區別;晚上的時候給他讀故事……到了甘要讀書的時候,她為了甘能上到公立學校,獻出自己。她對甘的愛甚至比普通母親給兒女的愛多得多,她還對甘說過一句話:「人生就像是一盒朱古力,你永遠無法預知自己會嘗到什麼味道。」

而甘小時候並不好運,上校車卻因人排擠而沒有座位坐。這時珍妮出現了,用她那甜美的聲音呼喚甘坐在她旁邊,他們的故事就這樣開始了。

甘和珍妮從那時開始便在一起,有一次他們走在回家的路上,後面出現三個騎腳踏車臭小子,拿起地上的石頭就往甘身上扔,()甘只有逃走。大概是愛的力量吧,甘越跑越快,他腿上的腿窟也隨之破碎,他越跑越快,從此他無論去哪裡都是用跑的。

而也因為他跑得快,在大學期間他參加了橄欖球比賽,正因此獲得許多次冠軍,他跑了五年,也因此獲得了大學的畢業證書。

畢業後他便去參軍,而這一行很適合他,他被軍官賞識,在軍隊中生活的很好,也結識了他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巴布。

巴布家裡是煮蝦的,所以不論走到哪都會跟甘有說不完的蝦的事情。漸漸地兩人的感情日益加深。

然而好景不長,巴布在越南戰爭中犧牲了,甘的傷心可想而知。

戰爭過後甘又在軍隊中打起了桌球,也許他對運動很有天賦吧,他又在比賽中屢次獲獎。

時間飛逝,甘退役了,終於回到自己的家裡。但他沒有停下腳步,出海去履行和巴布的約定,他開始了自己的捕魚生涯。漸漸地,他因此成為了百萬富翁,成為了風雲人物。但此刻的他,心裡卻總惦記著珍妮。

後來珍妮和甘結婚了,也生了個很可愛的小男孩,可惜仍是好景不長,珍妮因患重病離他而去……

他的故事真得很讓我感動,他從一個被人排擠的傻子,變成一個百萬富翁;從擁有一切,變成失去所有。他對珍妮的愛很深很深,深得讓人感慨萬千。他從來沒有向困難低頭,也正因他憨憨的緣故,他幾乎屢戰屢勝。他對一件事一個人的執著,似乎並沒有感動上帝,而是讓上帝嫉妒得從他身邊奪走一個又一個對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人,到最後他還是孤單一人。

我們就應該學習他的執著與認真,學習他的忠貞不渝,學習他面對困難時的堅強與自信。

他人如其名,就像福爾斯特將軍一樣英勇。

「我叫福爾斯特,福爾斯特·甘。」

也許,看起來不幸的阿甘其實是上帝的寵兒。上帝為阿甘關閉了智慧的大門,卻為他開啟了幸福的天窗。是阿甘讓我們知道,傻傻的,其實也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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