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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裡的守望者讀後感3000字

麥田裡的守望者讀後感3000字(一)

在我拿起這本書時,我沒有想到這麼薄的一本書會對我產生這麼大的影響,使我感觸很深,我覺得這本書的形式和內容都很出色。

美國的五十年代是一個相當混亂的時期,二戰的陰雲尚未散去,冷戰硝煙又起。一方面科技發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們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無力改變的社會大背景下,過著混混噩噩的生活。於是,「垮掉的一代」出現了,霍爾頓就是其中的一員,他抽菸酗酒,不求上進,但是,他還不至於淪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為在他心底,一直還存有美麗而遙遠的理想——做一個「麥田裡的守望者」。

作者傑羅姆·大衛·塞林格,出生於紐約的一個猶太富商家庭,他在15歲時就被父親送到賓夕法尼亞州的一所軍事學校。1936年塞林格從軍事學校畢業。塞林格在紐約的時候就開始向雜誌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為了賺錢,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香蕉魚的好日子》。二戰中斷了塞林格的寫作。戰爭令塞林格恐懼,他之後寫了多本以戰爭為題材的書。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紐約開始專心創作。他的第一本長篇小說《麥田裡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獲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舉成名。塞林格擅長塑造早熟、出眾的青少年的形象。《麥田裡的守望者》獲得成功之後,塞林格變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夏州鄉間的河邊小山附近買下了90多英畝的土地,在山頂上建了一座小屋,過起了隱居的生活。他雖然從未放棄寫作,但他在1951年之後,就很少公開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後期的作品也越來越傾向於東方哲學和禪宗。看到這裡,讓我不禁想到了重要的一點,霍爾頓的身上折射出了作者的影子:內心孤獨卻又堅守理想。

進入正文。小說主人公是16歲的中學生霍爾頓·考菲爾德,他是當代美國文學中最早出現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爾頓出身中紐約一個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他雖只有16歲,但比常人高出一頭,整日穿著風雨衣,戴著鴨舌帽,游遊蕩盪,學校里的老師和自己的家長強迫他好好讀書,為的是出人投地,以便將來買輛凱迪拉克,而他卻不願讀書,在學校里一天到晚乾的,就是談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慣周圍的一切,根本沒心思用功讀書,因而老是挨罰。他對學校里的一切——老師、同學、功課、球賽等等,全都膩煩透了,3次被學校開除。又一個學期結束了,他又因5門功課中4門不及格第四次被校方開除。而他絲毫不感到難受。在和同房間的同學打了一架後,他深夜離開學校,回到紐約城,但他不敢貿然回家,便隻身在美國最繁華的紐約城遊蕩了一天兩夜。當天深夜住進了一家小旅館。他在旅館裡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裝的男人,有相互噴水、噴酒的男女,他們尋歡作樂,忸怩作態,使霍爾頓感到噁心和驚訝。他無聊之極,便去夜總會廝混了一陣。回旅館時,心裡仍覺得十分煩悶,糊裡糊塗答應電梯工毛里斯,讓他叫來了一個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緊張害怕,最後按講定的價格給了五塊錢,把她打發走了。第二天是星期天,霍爾頓上街遊蕩,遇見兩個修女,捐了10塊錢。後來他的女友薩麗去看了場戲,又去溜冰。看到薩麗那假情假義的樣子,霍爾頓很不痛快,兩人吵了一場,分了手。接著霍爾頓獨自去看了場電影,又到酒吧里和一個老同學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進廁所,把頭伸進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陣,才清醒過來。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風一吹,他的頭髮都結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許會因此患肺炎死去,永遠見不著妹妹菲芯了,決定冒險回家和她訣別。霍爾頓偷偷回到家裡,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訴說了自己的苦悶和理想。他對妹妹說,他將來要當一名「麥田裡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後來父母回來了,霍爾頓嚇得躲進壁櫥。等父母去臥室,他急忙溜出家門,到一個他尊敬的老師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發覺這個老師有可能是個同性戀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來,到車站候車室過夜。霍爾頓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書了,決定去西部謀生,做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但他想在臨走前再見妹妹一面,於是托人給她帶去一張便條,約她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見面。過了約定時間好一陣,菲芯終於來了,可是拖著一隻裝滿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囚對妹妹勸說無效,霍爾頓只好放棄西部之行,帶她去動物園和公園玩了一陣,然後一起回家。回家後不久,霍爾頓就生了一場大病。因為他的內心十分的苦悶,企圖逃出虛偽的成人世界,去尋找純潔與真理的經歷與感受但周圍的一切卻又讓他如此的失望與無奈。這種精神上無法調和的極度矛盾最終令他徹底崩潰,躺倒在精神病院裡。文章的最後,並未詳寫霍爾頓如何回家,受到父母怎樣的對待等等,而是給讀者留下了一個廣闊的想像空間和一縷悲涼在額頭上空盤旋。

縱覽全書,小說通過第一人稱以一個青少年的說話口吻,生動而細緻地描繪了一個中產階級子弟的苦悶,彷徨的精神世界,從主人公這一個側面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追求物質生活精神生活荒蕪的社會風氣,道出了資本主義的實質。故事情節及脈絡還是較為清晰明了的,採用大量的插敘倒敘以及回憶式的寫法,使其又不乏生動曲折之感。

仔細分析一下主人公霍爾頓,發現他雖然有醜惡的一面,放縱的墮落與沉淪,但我覺得作者實際上是要反映的,是他反抗現實,追求自己理想的純潔的一面。他的理想很簡單,就是在這樣一個假模假式的,令人膩煩社會上頑強的生存下去。他的性格深受資本主義社會的耳濡目染:學校里的老師和他的家長強迫他讀書,只是為了讓他「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卡迪拉克」,學校里的老師大部分是勢利的偽君子。,連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師後來發現也可能是個搞同性戀的,這位老師對他的話「一個不成熟男人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的死去,一個成熟男人的標誌是他原為某種事業卑賤的活著。」像是一條滲透著濃厚利己主義和功利主色彩的資本主義信條,污濁著霍爾頓的心靈。他不願意與他們同流合污,自然也就無法好好讀書,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頹廢,沉淪,實質上則是對資本主義的價值觀的最無情的揭露。作者把霍爾頓身邊的人,全都描繪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慣周圍的一切。他最討厭看電影,但百無聊賴中又不得不在電影院中消磨時間;他討厭。慕虛榮而又毫無主見的女友去又迷戀她的美色,;他看不慣這個世道,卻無法改變;他甚至痛恨自己,卻沒有參照的標準來改正自身缺點,這樣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註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爾頓只能用幻想解脫自己,自欺欺人,最後仍妥協於他所深惡痛絕的社會,繼續陷入矛盾的漩渦,無法自拔。他無法為自己構想出在社會上的立足點,最後只能成為這個社會的犧牲品。

我為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因為他的確是個很有靈性的孩子,他可以說出「天氣冷得像巫婆的奶頭」這樣讓人大吃一驚又拍案叫絕的話,他在描述周遭時是多麼犀利的冷嘲,說到自己純真的弟妹時又怎樣在玩世不恭的話語裡透出無往不在的溫柔。文首那段話是霍爾頓對妹妹菲苾發自肺腑的話語,那是多麼明朗又純美的畫面:金色的浪潮柔柔滑過幼小的孩子們的身體,他們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爾頓則守護著他們,不要再讓這些孩子如他一樣墮入深谷般的虛無,他們不會憂傷,不會有陰翳的絕望,永遠不會在暗中掙扎,渴求光明又遙不可及,永遠不會讓率真的天性蒙上偽善……我想像著霍爾頓面對妹妹天真的臉說這話的神情,懷著對另一個世界的希望,雙眼朦朧又明亮……

與霍爾頓相比,我們對困惑和煩惱已經習以為常,因此我們更應把眼光投向我們前方的路,我們應該擁有自己的理想與抱負。假如霍爾頓沒有他純潔的理想,那他就會墮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讓他活下來。更何況我們是生活在新時代的人。理想是人生的指明燈,它能指引我們走向光明的未來。沒有一個人的經歷是一帆風順的,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總會經歷很多挫折與不幸,但我們何必氣餒,自暴自棄?困難只是暫時的,只要我們堅持心中的理想,它就不可怕,並且很快就會過去。人生就像一杯茶,不會苦一輩子,總要苦一陣子。堅守我們的理想,在失敗中振作,在振作中奮發,在奮發中取勝,這才是我們需要的精神。也是我從《麥田裡的守望者》一書所讀得的一點啟發。

我們生活的這個國度,這個時代正處於巨大的變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異的發展。從某種意義上說,這與50年代的美國確實有些相象。社會不斷進步,人們的思想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很多人開始迷茫,消沉,他們逐漸遺忘自己的理想,沒有了最初的熱情,開始嚮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開始人流如潮,網咖、遊戲機房中學生不斷,所謂新新人類瘋狂地迷戀上了搖頭丸、K粉等毒品……

天啊!我們是一群生活在新時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經習慣了困惑和煩惱,但是我們應該集中精神看準我們的前方,我們的路,我們應該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負的人,從小我們就對自己的未來充滿憧憬,想當科學家、醫生、護士、老師……假如霍爾頓沒有他純潔的理想,那他就會墮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讓他活下來。難道我們年輕人就該讓生活變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燈,它帶著人走向未來,走向光明,我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縱然生活讓我們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過是暫時的,不就都會過去,我們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我們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會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麥田裡的守望者讀後感3000字(二)

我想,我們大多數人讀完之後都會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覺他就是我的一個極端,只是我沒有膽量把它變成現實。

雖然這本書讀起來很怪誕,但是我覺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顯的,那就是還我們的生活一片綠油油的麥田。樸實的麥田,微風吹過可以泛起綠色波浪的麥田。

我們都在偽裝著生活。就像演戲一樣,其實現實比電影更富有戲劇性,真正的我們才是演員。我們的檢測技術越來越好,地圖越來精確,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裡拿著的冰激凌是什麼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臉上的痣,可是我們的心還真的是很遠,我們素不相識。能把兩個素不相識的人聯繫在一起的最典型的東西我只能想起戰爭,我們拿槍把另一個人的頭打爆。

黑暗裡更容易感到害怕,因為我們看不清周圍的東西,我們的偽裝就是讓別人看不清我們,讓別人害怕進而保護我們自己。霍爾頓多次提到他孤獨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獨,怕的要死。我們生來有一種被奴役的天性,我們幻想著隱居的生活,認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當真讓我們自己一個人在孤島上呆著的時候,我們卻要天天盼著有船來把我們帶走。有人說「孤獨,是一個人的狂歡,狂歡,是一群人的孤獨。」可是那是因為我們孤獨的時間不夠長,假設有足夠的時間,我們會瘋的,一定會的。

做人很累,是因為在別人面前活得累。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很羞澀的,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無論是在萬人禮堂里滔滔不絕的演說家還是在只有兩個人的寢室裡面,兩個人就夠了,兩個人就足以讓你羞澀。讓你披著一張皮生活。比如在小說里寫老斯賓塞摳鼻子,比如當你確定那個人確實今天不回來睡覺,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卻還是要問別人一句「他今天回來嗎?」。

有一次在餐廳吃飯,一個同學的拉麵被另一個同學碰翻了,然後我就看他們的兩個的神情,被撞的那一個低著頭紅著臉只看著自己撒了一地的湯,撞人的那個則紅著臉一面說對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著自己的後腦勺,我看完之後就只有一種想法,就是想讓這個餐廳里的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全都滾蛋。這樣他們就不會感覺很窘。其實,我們也真不大注意他們究竟是怎麼解決的,可是他們就以為整個餐廳的人都在看著他們,看著他們該怎麼辦,然後再把他們兩個品頭論足一番。

所謂我們所固守的那些所謂的規矩,就是純粹和自己開玩笑,跟耍猴兒似的,悲哀的是我們真會因為別人做錯了位置而不高興,會因為別人沒有朝你笑而朝另一個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們做這麼多繁瑣的規矩到底有沒有用,我們為什麼這麼在乎我們這張臉。它能帶給我們什麼,滿足感?欺騙自己感覺很滿足嗎,還是被別人欺騙很滿足?

說起來我們都是很自大的,我們瘋狂的愛著自己,也以為別人也瘋狂的在乎著我們。我們最相信的永遠是自己的看法,別人的再好我們也會找出一兩個缺點來的,就算最後實在被證明我們實在是錯了,心裡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實際上,我們和周圍的一切都在對立著,虎視眈眈的。想一想,我們身邊有幾個朋友,幾個真正懂你的人,幾個你想去懂的人。我們一面將自己全副武裝,一面拿一把劍,瞅著別人有個地方露在外面,我們便刺過去,直到別人也都全副武裝,任何人的擁抱都隔著冰冷的金屬,成了冰冷的擁抱。

有朝一日,我們唯一能交給孩子的是怎麼樣讓別人傷害不了自己,怎樣在別人打過來一拳還過去一腳,生存的意義在於不受傷害。我們便再也沒有了精力去乾別的事了。

如果說人生是一場比賽,那麼對手只應該是自己才對,可是我們拚命的愛著自己,並且感覺我們周圍的任何一個人都會影響我們的幸福,而我們總想做那個最幸福的,於是,我們便總想證明別人沒有我們幸福。所以,但凡別人遭了殃,我們看著只是一種快感,悲傷,也成了一種快感,我們會一邊嘴裡說著「這小孩真可憐,以後可怎麼辦呢」,但是實際上我們正在大嚼著他的痛苦,然後心裡慶幸,「唉,幸虧不是我,我比他幸運多了」。

這個世界似乎也是充滿了臭烘烘的味道,我們前進的路上好像擠滿了人,一點空間都沒有,要想往前邊去,就要非把別人擠到後邊去不行,我們活的太擁擠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點點空間來,因為害怕別人會搶占那份空間。我們全體都在痳木的被拽著朝一個方向走,當有一個人舉起了反面的旗幟,我們便會齊心協力把他踩死。大多數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們的世界成了一個個孤立的高聳入雲的山峰,我們在不同的峰頂上,彼此都看不見對方了卻還在比著誰站的更高。我們拚命的和別人爭,等到把別人統統踩在腳底下,當我們獨自一人登上那鋪著積雪的山峰頂上的時候,我們才痛苦地有時間去想一想,我們到底得到了什麼,榮譽,至高無上的榮譽,可是當偌大的宮廷裡面只有我們自己時,那榮譽還有什麼意義呢,我們的榮譽我們的威嚴是為了給別人看而已。我們給自己留下了什麼東西?只有漫無邊際的寂寞。

霍爾頓謊話連篇,可是所有人都吃這一套。我們會苦口婆心的自以為是讓別人理智些,可是我們自己理智嗎,我們難道不是時時刻刻在撒謊嗎,給別人撒慌,也幫著別人欺騙自己嗎?到底我們誰是正常的人,誰又是真正撒謊的人。我們真的很可憐,整個世界就好像是一個巨大的騙局,我們說謊話,別人也明白這是謊話,但卻是真真地喜歡的要命。更為可怕的是,我們還要告訴我們的孩子們要他們說謊,讓他們融入說謊的大潮流中。

我們可憐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憐的是我們自己。我們圓滑的要死,同時會用身不由己來為自己開脫這種虛偽,可是正是我們的一次次所謂的身不由己使得我們自己,我們的孩子生活在謊言之中,有時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們為什麼說謊,是為了取悅於人然後自己好辦事嗎?可是我們為什麼會因為別人說你一句恭維的話還這麼受用呢?我們是說謊者同時是聽謊言者。這不是自欺欺人嗎?

你可能會說實際中你就是要這樣說才禮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藝術,可這是禮貌嗎,是欺騙而已。一開始是誰規定我們對別人說好話是尊重?人的尊嚴到底是個什麼東西,需要用謊言去支撐嗎?我覺得真實比心裡舒服重要的多,還是一個老問題,如果你這一輩子生活在一個謊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別人看來你很快樂的過著。你願意嗎?我反正是絕對不會願意的,我寧願要一個痛苦的經歷。至少,他是真實的,知道被欺騙了的感覺總是不好的。

從一定程度上,我們成了一群奴隸,錢的奴隸,自己這張臉的奴隸。我們應該時不時的對金錢表示一下厭惡才對,有朝一日天上會掉下錢來,我想我會噁心死的。可能很多人會認為我用著金錢又說鄙視金錢的風涼話,對,是的,我離不開它,但它僅僅是一個工具。決不能讓金錢沖昏了自己的頭腦。我相信我們真正需要的東西絕對不是金錢,金錢是人創造的,人應該追求自己創造了的東西嗎?我們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寧,因為真正能夠收放自如的東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帶給我們——自由。

我們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還真把自己當做主人了,還真是,自以為是的傢伙。本來人類的命運我不該操心,可是我會忍不住想,我們會以什麼形式結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毀滅自己。我就覺得現在西醫獨大將是一個大大的錯誤,我一直感覺西方人的辦法好笨,非要將自己貶低到機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賜當做是一部機器,身上的各個部分只是一個個簡單的零件而已,人類確實是很自大的,以為自然界不過如此,認為她只不過是一部大的機器而已,我相信總有一天上帝會讓我們知道,人類,不過如此。

人類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們永遠也脫離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讓你的想像力馳騁吧,撒開歡兒跑吧,最終你還會是局限在你的思維裡面。宇宙外面是什麼,這句話本來就很幼稚,因為這還是一種空間概念。就像火箭永遠有一個極限速度一樣,我們永遠也超越不了某些東西,比如說思想。

「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成熟是個什麼東西,在我看來,成熟只是別人對我們的一種態度,是為別人的,不是為自己的。我們什麼時候能為我們自己造出個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戀嗎?大家都要求我們為別人著想,你為他著想,他為你著想,可是到最後我們並沒有為別人著想,反而老是感覺自己虧了,私底下拚命的補償自己。真是很虛偽,就像兩個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後,這個人對另一個人說我相信你,另一個人對這個人說我相信你,難道這兩個人就會自信嗎?我們連自己都還不明白自己,更何談明白別人,更何談要感化別人讓別人理智?

我們是失蹤了,我們沒有有信仰,有的只是叢林一般的法則,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沒有方向,我們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結果卻纏的身上滿是鎖鏈。我們有太多放不下的東西,我們自己給自己帶上腳鐐,並逼著自己喜歡跳帶著腳鐐的舞蹈。

有誰在想著為自己設計一條鎖鏈?可是我們帶著的是別人給我們設計的,其實都一樣。你鎖住了我,我鎖住了你。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樣活著,我的態度是要認認真真地活著,生活沒有那麼多調侃,也沒有那麼都廢話。我們過一秒鐘少一秒鐘,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們失去的第一秒。沒有那麼多的時間浪費在謊話連篇上面,浪費在欺騙上面,浪費在知識的垃圾裡面。有的人一半的時間在鏡子面前度過,卻重來沒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麼樣子。好的是我們有鏡子照照自己的臉,壞的是沒有鏡子能照照自己的心靈。

真希望我們能正經起來,好好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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