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審判讀後感

審判讀後感(一)

以審判二戰的日本戰犯為題材的《東京審判》講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來自中國、美國、英國、法國等11個國家的法官對28名甲級戰犯長達2年的審判過程。影片的結尾,各國法官在量刑問題上產生很大分歧,中國法官梅汝璈從法律角度痛斥了日本戰犯大肆掠奪中國資源以及違反人道的滔天罪行,在投票決定是否執行死刑時,終以6比5的票數將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等7名甲級戰犯送上了絞刑架。

有這麼一個場景特別震撼人心:在一個小酒館,當美麗的老闆娘輕輕哼著日本民歌,帶著對戰後的憧憬,帶著對生活的熱愛,帶著她天性中的純良翩然起舞時,一顆不知從何而來的子彈射穿了她的身體,她於是那樣倒下去,燦爛的笑容還未來得及綻放便萎謝了,春花在戰爭所帶來的陰鬱中隨風飄零,她那樣倒下去了,滿地的鮮血,她的眼中還有不甘,還有迷惑。這些,真實而客觀,戰爭不僅害了中國人,同樣也對他們的本國人民造成了莫大的傷害。所以這一場審判就更為重要。要向那些罪人們討回血債的不僅是中國人,他們更應該向自己的國人有一個交代。在這場審判中,我們不僅要懲罰戰犯,我們更應藉此敲響警鐘,要遠離戰爭,珍視和平。

《東京審判》,好像給我們喝了一杯烈酒,燃燒起我們的愛國之心,又像給我們打了一針清醒劑,促使我們對法西斯陰魂永遠保持清醒頭腦。我想,凡是看過這部影片的觀眾,對於日本軍國主義的罪惡行徑有了更直觀和更清楚的了解,也更能體會今天的來之不易。這直撼人心的教育作用是深厚的,特別是沒有經歷過這段歷史的青少年們。

記住這些名字吧:東條英機,日本法西斯魁首,內閣首相,陸軍大臣,陸軍大將;板垣征四郎,陸軍大臣,中國派遣軍總參謀長,陸軍大將;土肥原賢二,策劃和組織「九一八」事變的主犯,陸軍大將;松井石根,南京大屠殺罪魁禍首,華中方面軍司令,陸軍大將;廣田弘毅,侵華戰爭主謀之一,內閣首相;木村兵太郎,關東軍參謀長,緬甸方面軍司令官,陸軍大將;武滕章,南京大屠殺主犯,華中方面軍副參謀長,陸軍中將。這是我們應該牢記的名字,不是因為他們「流芳百世」,而是為了記住戰爭,那些苦難與恥辱。

為了忘卻的紀念,為了那些死難者,為了那些為中國之崛起而奮鬥的人,向那段歷史肅穆,向那些偉大的中國人致敬。

審判讀後感(二)

弗蘭茨·卡夫卡被稱為「西方現代派文學的鼻祖」,《美國》、《審判》、《城堡》是其僅有的三部長篇小說。卡夫卡對現代人及現代社會的巨大的洞察力,他那源於猶太血統、動亂年代和炎涼世態的無家可歸感,他那對人類苦難的戰慄的眺望,他那對人生的崩潰的現場目擊,都使他的作品成為一部現代啟示錄,構成現代人文景觀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他的三部小說都突出他對現實社會的強烈的批判。

《審判》的主人公約瑟夫·K是一名銀行襄理,一向為人正直,對工作認真並且充滿上進心。但在他三十歲生日的那天早上,一個奇怪的執法組織無端宣布他被捕了。沒有任何的指控的證明,而且前來逮捕他的人也沒有任何的證件的呈示,一切都來得十分的莫名奇妙。經過審查,這個執法機構允許他繼續照常的上班,像往常一樣生活,但隨後又通知他,審訊時必須到場,而且審訊的次數越來越頻繁,是他產生一種無形的壓力。()剛開是他並沒有想過尋找律師的幫助,但在叔叔的堅持下,他意識到自己的無名的指控將會對家庭造成影響,這使他不能不以更積極的態度面對自己的案件。但他慢慢地意識到在如今的法律制度下,律師的地位是極其的低,除了那些與高等法官甚有交情的出外。所以最後他還是決定依靠自己的力量。經過多方打聽,他才得知是一個極為秘密的法庭在審理他的案件。他始終也見不到法官,許多可疑的跡象是他終日惶惑不寧、心緒不寧。他決心反抗,並在一次審訊時當眾抨擊了司法機構誣陷好人、草菅人命的官僚作風和腐敗現象。他四處申訴,並試圖再次尋找幫助,他找過畫家和穀物商等,但他們對他的案子不以為然,有的本身就是法院的人,有的則用自己對律師和司法人員卑躬屈膝的例子開導他。他跟法院整整周旋了一年,終於明白,他鬥不過這個龐大的機構,他最終選擇了放棄這種徒然的掙扎。在他三十一歲的生日前夕,他被兩個男人帶到採石場用刀刺死。

作者寫這部小說雖然影射的是當時奧匈帝國的司法制度的內幕,諷刺了法的荒誕,揭露了資本主義官僚機構的腐敗,但對與我們如今的司法制度也有非常大的警示作用。從中我們還可以看到程式正確的重要性,缺少了程式一切的司法活動不免顯得有些慌亂無章。從我們熟悉的辛普森案件中,尤其看出程式正義的重要性,美國由為推崇程式正義。程式的正義保證審判程式的公正性、合理性,確保被告人等的訴訟權利得到維護,可以使裁判者從不同甚至相反的角度認識案件事實真相,從而實現公平的定罪和量刑。保證刑事審判程式的公正性,可以準確、及時地懲罰犯罪,維護社會的良好秩序。公正的審判程式無論是否有助於公正裁判結果的形成,它都具有一種獨立的意義:使那些受裁判結局直接影響的人與代表國家進行追訴和裁判的司法官員一起,擁有平等的訴訟主體地位,能夠平等地進行理性的辯論、說服和交涉,並對裁判結果發揮積極的影響和作用,而不是被動地等待官方對自己命運的判定,消極地聽從國家權力機構對自己權益的處置,由此使其作為人的尊嚴得到承認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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